新疆十四五光伏发展规划全文(新疆2020年光伏项目)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明确要求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等,提出与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目标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纲要》共六十五章,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针对防灾减灾工作,《纲要》在第三章“主要目标”中明确指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明显提升,并在多个章节提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解决防汛薄弱环节;推进防洪减灾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构建综合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极端条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的能力。
围绕加快数字化发展,《纲要》在第十五章“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和第十七章“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中强调,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 社会 开放;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自然灾害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
在为农服务方面,《纲要》在第二十三章“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中明确指出,要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安全,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完善农业 科技 创新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业。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纲要》明确指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是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是“十四五”时期经济 社会 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并提出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其中,聚焦气候变化问题,第七章提出,加强同各国科研人员联合研发,实施科学家交流计划。第三十八章着重指出,要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性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围绕推动 科技 创新,《纲要》提出,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集约化建设自然 科技 资源库、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网)和科学大数据中心;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健全奖补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建立健全科研机构现代院所制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
此外,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纲要》提出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社会 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面向“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生态 旅游 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 旅游 带。
[img]“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落地:大规模、高消纳、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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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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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以及市场化发展。
大规模开发
中国已经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亿千瓦,这也意味着“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至少新增6.7亿千瓦。
进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规划》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在远景目标方面,《规划》提出,展望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 社会 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需进一步提高。
基地化开发将成为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的主要建设模式。《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集中在“三北”地区,西南地区则要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提高消纳水平
除了明确装机规模,《规划》也设定了更为详细的发电和消纳目标。 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 社会 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具体目标: 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决定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于2020年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写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局通报的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2021年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为29.4%,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为13.7%。如果要完成规划设定的2025年的目标,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消纳责任权重需要分别提高3.6个百分点、4.3个百分点。
随着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尤为重要。《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规划》从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外送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五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完善市场化发展机制
现阶段,可再生能源正处于转向平价上网的 历史 性拐点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将由政策驱动转变为市场驱动。《规划》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在深化可再生能源行业“放管服”改革方面,《规划》提出完善投资管理机制,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和战略性资源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核准改备案,鼓励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规范风电和光伏发电增容更新、延寿运行等管理,进一步简化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投资管理程序。
在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和考核,强化权重目标分解落实,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合理共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自备电厂、市场化电力用户等积极消纳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对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监测评价,推动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强化对电网、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在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强化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属性标识功能,拓展绿证核发范围,推动绿证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平价项目积极开展绿证交易。做好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衔接。做好绿证交易与碳交易的衔接,进一步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生态环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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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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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点:17省市“十四五”新能源规划,多地明确清洁能源发展规划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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