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郑伟荣、邓家汇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另,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二)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 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及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大会出席登记字样。
(四)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
(五)现场办理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上午10:00-下午5:00
(六)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灵芝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以下人员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石平湘先生、傅铸红先生、石思慧女士、张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鲁瑾女士、范荣先生、肖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范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中,范荣先生及肖文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4、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近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伟荣先生、邓家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毛柳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平湘先生,194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1968年1月至1973年1月,因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务农;1973年1月至1976年1月,在佛山市机关农场务农;1976年1月至1984年1月,担任佛山市二氧化碳研究所经理;1984年1月至1985年9月,担任佛山市微电脑开发中心经理;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深造;1987年7月至1993年3月,筹备并担任佛山市创业科技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4月至2012年2月,担任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99年2月至2008年7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思慧女士,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傅铸红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化工学院本科学历,暨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取得工程维护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化工机械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997年3月至2002年8月,担任佛山市溶剂厂主任科员;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筹建并担任邢台市晶华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5年6月,历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穗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南澳洲大学香港中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至2000年3 月,担任香港建业塑胶五金厂项目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15年6月,担任佛山市华特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担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瑾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材料网运营主管、监事;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 能源学会理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荣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1979年9月至1981年5月在751部队服兵役;1981年12月至1995年1月任皖维集团经济考核组组长;1995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广州天河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所长助理;1999年1月至2000年7月任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0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10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曾任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文德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92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长江学者;2009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2004年9月至今任上海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名为许昌首山天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上海鲁沂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8年6月至今任上海申欣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伟荣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11月至2005年4月任珠海市华特雅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05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山市华新气体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江门市新会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4月至今兼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资深项目总监
邓家汇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06月至2018年01月任佛山市林特深冷液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05月至2018年02月兼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应付会计,2018年02月至2019年02月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03月至2019年12月任佛山市林特深冷液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0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应付会计,2019年10月至今任亚太气体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4、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毛柳明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工业学院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HSE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深圳市宏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HSE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场HSE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SE经理,2005年8月至2011年6月任香港建滔集团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主管。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3,306.11万元)的29.31%。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2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73.8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06.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3,306.11万元)的29.3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特气体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2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修订公司的经营范围,删减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现经营范围:须经批准方可经营的项目,持有效的许可证件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输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标准气体、特种气体、混合气体、食品添加剂气体、气体灭火剂、电子气体、电子化学品、发泡剂;销售:气体相关设备及零部件、气体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消防器材及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铸件、五金建材、金属材料、焊接器具及焊材、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日用品、玩具、厨房用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工程和项目的建设;从事气体相关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汽车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厂房租赁、市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删减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