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82版)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没有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是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铝冶炼、铝加工及铝用炭素生产,主要产品有氧化铝、铝用炭素、重熔用铝锭、圆铝杆、铝合金、铝板带箔、铝焊材等。
(2)主要产品用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市场价格波动,公司积极应对、精准施策,紧紧围绕建基地、抢市场、严对标、增效益的工作主题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及快速投产,新产能释放对业绩贡献明显增加;通过实施全要素对标和挑战极限降本等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指标,降本增效;持续加大铝合金加工产品营销力度,努力实现满产满销;科学把握采购节奏,拓展优化采购渠道,实现采购降本;积极争取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扶持,公司铝商品产销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生产铝商品量242.39万吨,销售和使用铝商品量243.08万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73亿元,同比增长2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亿元,同比增长82.25%。主要情况如下:
(1)重大项目安全顺利投产。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对标一流,大力优化项目投资管理,加快推进了云铝海鑫、云铝溢鑫、云铝文山水电铝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云铝溢鑫水电铝二期项目、云铝文山水电铝项目、云铝海鑫水电铝项目二期一段及云铝溢鑫、云铝海鑫、云铝润鑫等7个合金化项目顺利投产。以上项目的顺利投产,增强了公司发展后劲,培育了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产品结构更加优化,商品产量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铝240.63万吨,同比增长27%;公司商品产量的大幅提升和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助理公司业绩再创新高。
(3)各项指标持续优化,成本竞争力明显提升。一是技术经济指标持续优化。电解铝液综合电耗、氟化铝单耗、氧化铝单耗、阳极炭块毛耗分别同比降低。云铝溢鑫吨铝电耗位居行业前列;云铝涌鑫、云铝润鑫阳极毛耗达到行业一流水平。二是管理指标持续优化。氧化铝、电解铝、铝合金、阳极炭素实物劳动生产率同比分别提升,吨产品人工成本同比分别降低;三是财务费用有较大幅度降低。
(4)积极推进3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工作。公司3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项目申请文件已报证监会审核,现已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并进行了回复。
(5)大力实施采购及物流降本。一是拓展优化采购渠道,实施定额库存管理,保持氧化铝、阳极炭块合理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实施氟化铝、金属硅、褐煤变频变速采购,加强招标议价,提高直购率。二是打通钦州港至福建、浙江、华南等地区的多式联运新通道,灵活采用公路、铁路、公海、铁海、散货船5种运输方式,实现物流降本。
(6)管理改革初见成效。一是与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合作经营,引入高端技术和先进投资管理理念,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二是大力实施项目建设、营销采购、对标降本风险抵押,奖二罚一;对标同行,精准激励,实施生产主体岗位与辅助岗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沉着应对新冠疫情,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及快速投产,新产能释放对业绩贡献明显增加,通过实施全要素对标和挑战极限降本等措施,持续加大铝合金加工产品营销力度,公司铝商品产销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之子公司云南云铝慧创绿能电池有限公司、云南冶金科技(美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孙公司上海沪鑫铝箔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度完成清算注销,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工作情况作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和第十节。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3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722,941.53元,截止2020年末,可提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067,513.28元。由于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具体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认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2020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实际情况,出具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对有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拟提取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03,285,340.06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客观性的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所属企业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有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具体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许峰、丁吉林、路增进、焦云、郑利海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1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铝集团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有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40,609.3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许峰、丁吉林、路增进、焦云、郑利海已回避表决。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1年继续对公司经营班子实行年薪制奖励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者收入分配行为,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1年公司将继续对公司经营班子实行与绩效评价挂钩考核的年薪制。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规范运作的需要,决定续聘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2020年度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许峰、丁吉林、路增进、焦云、郑利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同受中铝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中铝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继续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中铝财务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铝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1年。
中铝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存款利率执行,同时也不低于中铝财务向其它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中铝财务向公司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利率,同时也不高于中铝财务向其它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中铝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中铝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上限范围内,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中铝财务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许峰、丁吉林、路增进、焦云、郑利海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企业分别与中铝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为继续依托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能售电)整合用电资源,以双边当期、中长期交易、撮合交易等方式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电力具有较强议价能力的优势,进一步控制公司的生产用电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用电需要,公司及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2021年继续向慧能售电购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曲靖云铝淯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向慧能售电购电量约207亿千瓦时左右。公司购电价格按照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以企业所在当地供电局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的综合电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电价、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交易服务等)及售电服务费0.0003元/千瓦时作为结算电价,预计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向慧能售电购电价格约为0.37元/千瓦时左右。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输配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许峰、丁吉林、路增进、焦云、郑利海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预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计划 2021年全年融资额度不超过 180亿元(含人民币和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黄金租赁等。在上述融资总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融资方案。2021年云铝股份将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至2021年末按照管理要求将金融债务金额压降至目标范围。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就2020年工作情况作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十节。
本预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对有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提取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03,285,340.06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向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8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8,227,1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6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5309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0,000,0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3,632,781,190.4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用于投资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60万吨/年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项目(以下简称云铝文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334,935,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135648206203,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老铝业)51%的股权、投资中老铝业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以下简称中老铝业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47,846,2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531000300011017000270,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999,990.4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2502010319201142440,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682,13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53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7,280,0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110,327,811.9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097372,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用于投资云铝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928,014.45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2160000100000151685,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于各年度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016年11月14日,本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人民币汇入云铝文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2502011029221568717,以下简称云铝文山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对云铝文山进行增资,进而以云铝文山为主体实施文山二期项目建设。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存放于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投资建设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的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3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将上述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文山铝业60万吨/年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8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408,15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8,150,000.00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投资建设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实际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40,000,000.00元,并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4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海鑫)提供借款,实施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元及利息收入人民币31,451,294.73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此账户于2020年1月10日销户,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19年12月20日销户。存放于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的余额为人民币19,246,023.64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0元,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54,440.31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9,191,583.33元;存放于云铝海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的存款账户(账号:2502011019200043348,以下简称云铝海鑫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云铝海鑫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存款账户(账号:531000316011906030546,以下简称云铝海鑫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单位: 人民币 元
2019年度,使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资金人民币20.00元支付了银行手续费。
2020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使用存放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和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6月归还交通银行五华支行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95,000,000.00元,2020年7月归还交通银行五华支行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2020年8月归还交通银行五华支行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5,000,000.00元,2021年1月5日归还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20年6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995,473,332.07 元进行置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53100002 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4,928,014.45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825,182.73元。其中:存放于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0元,利息收入人民币4,726,452.10元;存放于云铝海鑫交通银行昭通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0元,利息收入人民币415,781.08元;存放于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本金为人民币104,928,014.45元,利息收入人民币1,682,949.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投入云铝海鑫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云铝海鑫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将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募集资金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铝海鑫提供借款,实施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借款,贷款期限5年,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及利息收入人民币31,451,294.73元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的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 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对有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0年各报告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0 年提取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03,285,340.06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3,285,340.0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03,285,340.06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三、公司2020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下转D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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