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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盈余和资产上限的区别(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是什么)

工品易达2022-10-24碳综合15

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离职后福利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之了回答: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情况,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支付给单独主体)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单独主体(如基金等)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

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为企业在每一期间的义务取决于该期间将要提存的金额。因此,在计量义务或费用时不需要精算假设,通常也不存在精算利得或损失。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与设定提存计划的区分取决于计划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所包含的经济实质。

设定受益计划核算涉及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国际会计准则表述也称之为按服务比例的应计福利费;福利/服务年数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如职工离职率和死亡率)和财务变量(如未来薪金和医疗费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最终义务,所需支付的预期未来金额的现值。

②企业应当通过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其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和过去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职工每提供一个期间的服务,就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企业应当对每一单位的福利权利进行单独计量,并将所有的单位福利权利累计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

③企业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以及过去服务成本时,应当根据计划的福利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⑤精算假设,是指企业对确定离职后福利最终义务的各种变量的最佳估计。精算假设应当是客观公正和相互可比的,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包括人口统计假设和财务假设。人口统计假设包括死亡率、职工的离职率、伤残率、提前退休率等。财务假设包括折现率、福利水平和未来薪酬等。

第二步骤: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计划资产包括长期职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资产以及符合条件的保险单,不包括企业应付但未付给基金的提存金以及由企业发行并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转换的金融工具。

第三步骤: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在损益中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①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②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当企业引入或取消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或是改变现有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应付福利时,就发生了计划修改。当企业显著减少计划涵盖的职工数量时,就发生了计划缩减。缩减可能源于某单一事件,比如关闭某个厂房、终止一项经营、暂停或终止一项计划。

过去服务成本是指由于计划修改或缩减所导致职工前期服务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变化,所有过去服务成本均在其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

在修改或缩减与重组费用或者辞退福利无关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修改或缩减发生时确认相关的过去服务成本。

③结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是指企业为了消除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部分或所有未来义务进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据计划条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设向职工支付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A.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

B.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结算是未在计划条款中规定的福利的支付,未纳入精算假设中,因此结算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在计划条款中规定的福利的支付(包括可选择福利支付性质的情况)不属于结算,已纳入精算假设中,在支付此类福利时产生利得或损失,则属于精算利得或损失,应作为重新计量的一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④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所处期间由于时间流逝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通过将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确定的折现率来确定。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的计算应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是计划资产回报的组成部分之一, 通过将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折现率来确定。

第四步骤: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离职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酬、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将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精算利得或损失不包括因设立、修改或结算设定受益计划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变动,或者设定受益计划下应付福利的变动。这些变动产生了过去服务成本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即:

计划资产回报=(期末计划资产-期初计划资产)-(本期缴存额-本期支付额)

通俗说,计划资产回报越高,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就越高,需要缴存的款项就越少,积累的应付职工薪酬就越少,因此,计划资产回报是权益的一项收益,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不计入当期损益,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计划资产回报中利息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与计划资产回报类似,运用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也区分两部分,计划净资产或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计入损益;其他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

包括有以下几项:

一、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在设定提存计划下,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员工多数享有的是利益,毋庸与企业一起承担风险。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以上就是设定提存计划所包括的内容。

扩展资料:

设定提存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P)是指企业向一个独立主体(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该基金不能拥有足够资产以支付与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所有职工福利,企业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收益水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的缴费水平不直接挂钩,企业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按照规定标准提存的金额,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

参考资料:

设定提存计划_百度百科

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上限是什么

同学你好!参考下面理解一下!

资产上限存在的意义在于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意味着设定收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部分)。如何确定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资产数字呢?就是以设定受益计划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受益计划盈余如何计算如上述,资产上限就是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即受益计划在运作过程中有营利,企业获得的退款或者少计提或缴存的资金的现值,起了个名字叫做资产上限。

设定收益计划中的“计划资产”,“设定收益计划义务”,“资产上限”分别是指什么?(cpa,会计

报告期末,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计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受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金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1项和第2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怎么表示 ?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以负号在其科目表示。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十三条 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一)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三)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四)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下,每一服务期间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并且需对每一个单位单独计量,以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

这一期间是指从职工提供服务以获取企业在未来报告期间预计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开始,至职工的继续服务不会导致这一福利金额显著增加之日为止。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应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条件的保险单属于计划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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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一、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在设定提存计划下,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釆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如职工离职率和死亡率)和财务变量(如未来薪金和医疗费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义务所需的预期未来支付额的现值。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计划资产包括长期职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资产以及符合条件的保险单,不包括企业应付但未付给基金的提存金以及由企业发行并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转换的金融工具。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中应确认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1)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即为归属于当年福利的现值。

(2)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过去服务成本不包括下列各项:

①以前假定的薪酬增长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之间的差额,对支付以前年度服务产生的福利义务的影响;

②企业对支付养老金增长金额具有推定义务的,对可自行决定养老金增加金额的高估和低估;

③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精算利得或计划资产回报导致的福利变化的估计;

④在没有新的福利或福利改进的情况下,职工达到既定要求之后导致既定福利(即并不取决于未来雇佣的福利)的增加。

(3)结算利得和损失。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①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②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4)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指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所处期间由于时间流逝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期间不应重分类计入损益,但是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损失

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的原因包括: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流动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金、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精算利得或损失不包括因引入、修改、缩减或结算设定受益计划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变动,或者设定受益计划下应付福利的变动。这些变动产生了过去服务成本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含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确定计划资产回报时,应当扣除管理该计划资产的成本以及计划本身的应付税款,但计量设定受益义务时所采用的精算假设所包括的税款除外。管理该计划资产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不需从计划资产回报中扣减。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盈余和资产上限的区别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微信号:ymsc_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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