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法律制度研究(碳中和法律制度研究国内外现状)
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相关活动。第三条 本市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当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衔接、联动实施、一体推进,建立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第四条 本市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解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并组织落实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促进碳中和的政策措施,确保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实现。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的部署安排,协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保证本行业、本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实现。
教育、科技、财政、水务、市场监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第六条 本市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布局中,应当统筹考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控制碳排放的要求。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遵守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活动。第八条 本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进步,推动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究开发,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营造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将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绿色低碳意识。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公益宣传,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本市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及其他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沟通协作,推动资源能源合作,促进绿色低碳科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绿色转型、节能降碳、增加碳汇等工作。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年度计划。
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融入能源、工业与信息化、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相关规划。第十二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制度。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第十三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市统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碳排放数据收集、评估核算及清单编制等工作。第十四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可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我们如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一宏观目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一宏观目标的方法如下:
1、需要不断地完善、修改一些政策制度,使得现行的制度和政策对碳减排产生正向性、一致性的激励。现在一些政策相互矛盾,是过去在不同的部门、在不同的时间区间里制定出来的,到今天目标下,在完善政策制度的时候,必须进行全面重新梳理,而且要做出新的政策制度的改进。
2、要加大加快绿能的结构性替代,加快绿能替代是未来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主要出路,也是未来能源革命和转型的根本要求。加大加快绿能替代,重点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内陆核电、燃料电池、储能、智能电网,以及新能源领域相关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突破和广泛应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3、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推进水电发展,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同时,推动能源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快提升能源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4、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更大力度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规模化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
5、努力增加生态碳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常识中如何实施碳中和验证?
1. 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2. 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
3.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4.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
5.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1 单位碳补偿/碳信用 = 1吨节省或去除的碳
强制减排市场:监管部门向强制减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并按照一定规则逐年减少 ;强制减排企业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的部分,需要向有剩余额度的企业购买,多余部分可以出售。
自愿减排市场:为保证清洁能源、节能项目的可盈利性,碳交易市场构建了相应的补充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这些项目一定的核准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用于出售,获得额外收益。
截至目前,全球共有64项此类法规,它们主要针对工业工厂和发电厂等排放大户。
兑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源数字经济要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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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权威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来自能源活动。因此,降低能源活动的碳排放量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有效途径和关键环节。
当前,能源革命正在与数字革命走向深度融合,数字化成为能源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各国纷纷加快在能源领域推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积极 探索 能源数字化转型的可行路径。
作为数字经济在能源领域的具体应用,能源数字经济通过在能源的生产、消费、传输、运营、管理、计量、交易等环节和链条进行广泛应用,将能够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陈光 郑厚清 尹莞婷
能源数字经济是碳减排主要路径
在能源生产环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传感器等数字化技术能够提升能源生产侧的高效采集和广泛互联能力,实现能源生产过程的精细化、在线化、智能化。各种数字化技术在能源生产侧的广泛应用是新能源大规模消纳的必要前提,也是能源生产运行安全可靠的底层基础。
国际能源署(IEA)在《数字化和能源》一书中预测,通过大规模应用数字化技术,2040年全球可以将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的弃电率从7%降至1.6%,届时可减少30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宁夏银川市的宝丰农光一体化产业基地是全球最大的农光互补电站。通过积极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传感器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宝丰农光一体化产业基地构建起一套智能化的光伏解决方案,实现了对电站运行信息的实时数据收集和分析。自2017年建成至2020年底,该基地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4.7万吨,相当于新种植约8900多万棵树。
在能源消费环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改变了能源的消费方式,降低了能源需求,推动形成能源消费的新理念,提升了能源使用效率,增强了需求侧响应的灵活性,助力工业、商业、住宅等领域的传统消费者从单纯的“能源消费者”转向“能源产消者”,最终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降低了能源消耗的总量和强度。
《BP技术展望(2018年版)》曾预测,通过技术变革,能源使用效率将大幅提高,一次能源消费可节约40%。该报告进一步指出,在未来所有可能的技术革命中,无论是油气、可再生能源还是氢能、核能,都无法脱离数字化带来的影响。报告预计,到2050年,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的传感器、超级计算机、数据分析、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工具的应用可以使全球一次能源需求和成本减少20%—30%。
在能源传输环节,无论是适应新能源的大规模、高比例并网,还是分布式能源、储能、电动 汽车 等交互式、移动式设施的广泛接入,都需要以数字化技术为能源传输赋能,推动传统电网尽快地转型升级成为更安全、更智慧、更友好的能源互联网。
建设能源互联网,特高压是关键,而各种数字化技术则是支撑我国特高压工程顺利推进的幕后英雄。来自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的数据显示,依托特高压电网,我国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从2010年的25%提高到目前的43%,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5亿吨。
在能源运营环节,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以及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等新型IT架构模式能够优化决策流程、提升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时间,减少传统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
能链快电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充电平台。通过大数据与精准算法,能链快电可将新能源车主导向最优质的充电场站,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通过“大数据+算法”这一组合的“高效运转”减少甚至是取代了人员、车辆等传统生产要素的“实际流动”,以“数据+算法”的“多跑”实现了其他要素的“少跑”。仅在2020年,能链快电就助力减少碳排放达180万吨。
在能源管理环节,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支持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能源数字经济新业态的涌现,推动形成了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虚拟电厂等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实现了能源利用方式的重组、能源商业模式的重构、能源配置方式的优化,提高了能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能源利用的整体效率。
联元智能是一家能源领域的工业互联网SaaS平台提供商,致力于为工业、商业、数据中心、楼宇等高耗能的B端用户提供整体性的能效解决方案。联元智能通过助力某上海领先的热电企业开展智慧能源服务,使该企业的年碳排放量下降4.42万吨,年能耗量下降17000吨标煤。
在能源计量环节,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数据爬虫、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能够在碳排放源锁定、碳排放数据分析、碳排放监管和预测预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时监测企业进行碳排放的全过程,支撑监管机构构建完整的碳排放监控体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在发电侧和电网侧,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成功研发了电力系统碳排放监测平台,用于监测浙江全省发电及电网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能够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控制与管理电厂、机组和设备的碳排放量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在需求侧,南方电网公司率先在国内建成了能源消费侧碳排放监测平台,能够实现对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各区域、各行业乃至各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的测算及动态监测,有助于政府及相关方及时了解企业的碳排放情况和碳中和发展进程,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在能源交易环节,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能够支撑数字化交易平台的建设,促进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碳税征收、绿证交易、绿色金融等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基于上述分析,能源数字经济必将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发挥关键作用。
三大举措发力能源数字经济
一是着力打通数据壁垒,推进能源大数据的汇聚、融通。当前,受到我国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能源大数据的管理标准、能源大数据的开发利用仍然缺少健全、规范的法律制度以及能源企业主动开放共享自身数据的动力不足和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能源大数据的汇聚、融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下一步,有必要从制定能源行业的数据管理标准和法律规范、健全能源企业之间的数据互换和共享机制等方面入手,着力打通能源数据壁垒,充分发挥和释放能源大数据的巨大价值。
二是打造智能化、智慧化、综合性的能源资源配置平台。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与新能源业务,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云平台建设,为发电企业和客户提供项目并网、运维、交易、结算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以电为中心、以电网为平台的能源物联网建设。积极构建能源互联网生态圈,布局能源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实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三是完善电力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面对市场化交易带来的更多商业机遇与挑战,能源消费侧的工业、商业和居民用户对挖掘数据价值的需求将显著提升。通过完善电力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将能够充分利用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在碳减排方面的成本差异,以最低的经济成本实现预期的碳减排目标。
(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全球、国家、城市、企业等主体的碳排放在由升转降的过程中,碳排放的最高点即碳峰值。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碳达峰,碳排放进人下降通道。我国目前碳排放虽然比2000-2010年的快速增长期增速放缓,但仍呈增长态势,尚未达峰。(碳中和是指人为排放源与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等人为吸收汇达到平衡。碳中和目标可以设定在全球、国家、城市、企业活动等不同层面,狭义指二氧化碳排放,广义也可指所有温室气体排放。
2.人类历史应对气候变化的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书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
2015年的《巴黎协定》。
《巴黎协定》是在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下,为实现气候公约目标而缔结的针对2020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法律文件,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协定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21世纪末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
3.我国“十四五”规划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新目标
2021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侯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森林覆盖率达到24.1%。2021年是“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3%左右,将制定国家及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达峰路径和相关政策,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打好基础。
4.能源转型的重要性
能源转型是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峰的基础,目前我国化石能源消耗的年增长率在2%左右, 而水电、核电、风电生产总量增幅在10%左右,化石能源消耗的增量完全可以由低碳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 核能、天然气(相对低碳的化石能源)等能源的增长来满足。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们若能进一步 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提前实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行为和消费内容转型,将有可能推动实现提前达到排放峰值目标。
5.氢经济的含义
“氢经济”是指以氢作为工业原材料、能源为基础的一个经济体系,以实现温室气体的零排放,明显减少对地球资源的开采,做到尽少对地球环境的损害。“绿氢”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零碳能源制备的氢气。
如果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交通等一些难以减排的部门需要开发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来实现减排。氢是很好的还原剂,以及大部分化工和石化产品的组分,氢同时也可以作为不排放CO2的零碳能源使用,因此氢可以在未来工业等行业深度减排中扮演重要角色。
实现碳中和的措施有哪些
一、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推进水电发展,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同时,推动能源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快提升能源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推动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
三、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继续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着力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
词语概念
“碳”即二氧化碳,“中和”即正负相抵。排出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被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这就是所谓的“碳中和”。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手段,一是碳封存,主要由土壤、森林和海洋等天然碳汇吸收储存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人类所能做的是植树造林。
二是碳抵消,通过投资开发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清洁技术,减少一个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抵消另一个行业的排放量,抵消量的计算单位是二氧化碳当量吨数。一旦彻底消除二氧化碳排放,我们就能进入净零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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