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解读——什么是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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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让他们一起来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反垄断法》第三条——甚么是发明者创造。
前项所指的发明者创造是指发明者、发明专利权和外观。
发明者,是指对商品、方式或是其改良所明确提出的捷伊控制技术计划。
发明专利权,是指对商品的花纹、内部结构或是其紧密结合所明确提出的适宜新颖的捷伊控制技术计划。
外观,是指对商品的总体或是局部性的花纹、花纹或是其紧密结合和美感与花纹、花纹的紧密结合所做出的富于质感并适宜轻工业应用领域的新结构设计。
【法律条文关键点】
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法律条文评注】
第三条第2款:
反垄断法所指的发明者,是指对商品、方式或是其改良所明确提出的捷伊控制技术计划,这是对可大批量生产为保护的发明者他者的形式化表述,并非推论唯一性、创造力的具体内容审核国际标准。
01
控制技术计划
控制技术计划是对要化解的控制技术难题所采行的借助了自然法则的控制管理手段的子集。控制管理手段一般来说是由控制技术特点来充分体现的。控制技术特点能是形成发明者控制技术计划的共同组成基本要素,也能是基本要素间的亲密关系。
未采用控制管理手段化解控制技术难题,以获得符合自然法则的控制技术效果的计划,不属于反垄断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他者。
【例如】气味或是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是能量也不属于反垄断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他者。但借助其性质化解控制技术难题的,则不属此列。
02
注意事项
★审核对象:权利要求
★推论的重点:是否采用了控制管理手段
★将权利要求的计划作为一个总体来看
★他者的推论不依赖于现有控制技术
第三条第3款:
01
商品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发明专利权专利权只为保护商品。所述商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式制造的,有确定花纹、内部结构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方式和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上述方式包括商品的制造方式、使用方式、通讯方式、处理方式、计算机程序和将商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例如】齿轮的制造方式、组织工作间的除尘方式或数据处理方式,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一项发明者创造可能既包括对商品花纹、内部结构的改良,也包括对生产该商品的专用方式、工艺或形成该商品的材料本身等方面的改良。但是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仅为保护针对商品花纹、内部结构明确提出的改良控制技术计划。
应当注意的是:
(1)权利要求中能使用已知方式的名称限定商品的花纹、内部结构,但不得包含方式的步骤、工艺条件等。
【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式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亲密关系的,不属于对方式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
(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花纹、内部结构特点,又包含对方式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例如含有对商品制造方式、使用方式或计算机程序进行限定的控制技术特点,则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例如】一种木质牙签、主体花纹为圆柱形,端部为圆锥形,其特点在于: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5~20分钟,然后取出晾干。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方式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因而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02
商品的花纹和/或内部结构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发明专利权应当是针对商品的花纹和/或内部结构所明确提出的改良。
2.1商品的花纹
商品的花纹是指商品所具有的、能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花纹,对商品花纹所明确提出的改良能是对商品的三维形态所明确提出的改良,例如对凸轮花纹、刀具花纹做出的改良;也能是对商品的二维形态所明确提出的改良,例如对型材的断面花纹的改良。
【例如】无确定花纹的商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花纹不能作为发明专利权商品的花纹特点。
应当注意的是:
(1)不能以生物的或是自然形成的花纹作为商品的花纹特点。
【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花纹作为商品的花纹特点,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花纹作为商品的花纹特点。
(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式获得的非确定的花纹作为商品的花纹特点。
(3)允许商品中的某个控制技术特点为无确定花纹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商品中受该商品结构特点的限制即可,
【例如】对温度计的花纹内部结构所明确提出的控制技术计划中允许写入无确定花纹的酒精。
(4)商品的花纹能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花纹。
【例如】具有新颖花纹的冰杯、降落伞等。又如一种用于钢带运输和存放的钢带包装壳,由内钢圈、外钢圈、捆带、外护板和防水复合纸等形成,若其各部分按照控制技术计划所确定的相互亲密关系将钢带包装起来后形成确定的空间花纹,这样的空间花纹不具有任意性,则钢带包装壳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2.2商品的内部结构
商品的内部结构是指商品的各个共同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亲密关系。
商品的内部结构能是机械内部结构,也能是线路内部结构。机械内部结构是指形成商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亲密关系、连接亲密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亲密关系等;线路内部结构是指形成商品的元器件间的确定的连接亲密关系。
复合层能认为是商品的内部结构,商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给予为保护的商品的内部结构。
【例如】仅改变焊条药皮组分的电焊条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应当注意的是:
(1)权利要求中能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即能将现有控制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领域于具有花纹、内部结构的商品上。
【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
(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花纹、内部结构特点,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则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例如】一种菱形药片,其特点在于,该药片是由20%的A组分,40%的B组分及40%的C组分形成的。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材料本身明确提出的改良,因而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03
控制技术计划
反垄断法第三条第3款所述的控制技术计划,是指对要化解的控制技术难题所采行的借助了自然法则的控制管理手段的子集。控制管理手段一般来说是由控制技术特点来充分体现的。
未采用控制管理手段化解控制技术难题,以获得符合自然法则的控制技术效果的计划,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商品的花纹和表面的花纹、美感或是其紧密结合的新计划,没有化解控制技术难题的,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商品表面的文字、符号、图表或是其紧密结合的新计划,不属于发明专利权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例如】仅改变按键表面文字、符号的计算机或手机键盘;以十二生肖花纹为装饰的开罐刀;仅以表面花纹结构设计为区别特点的棋类、牌类,如古诗扑克等。
第三条第4款: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第4款的规定,反垄断法所指外观,是指对商品的花纹、花纹或是其紧密结合和美感与花纹、花纹的紧密结合所做出的富于质感并适宜轻工业应用领域的新结构设计。
01
外观必须以商品为载体
外观是商品的外观,其载体应当是商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商品、畜商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的载体。
02
商品的花纹、花纹或是其紧密结合和美感与花纹、花纹的紧密结合
形成外观的是商品的外观基本要素或基本要素的紧密结合,其中包括花纹、花纹或是其紧密结合和美感与花纹、花纹的紧密结合。商品的美感不能独立形成外观,除非商品美感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花纹。能形成外观的组合有:商品的花纹;商品的花纹;商品的花纹和花纹;商品的花纹和美感;商品的花纹和美感;商品的花纹、花纹和美感。
花纹,是指对商品造型的结构设计,也就是指商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商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结构设计、制造的结果。
花纹,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商品的表面形成的图形。花纹能通过绘图或其他能够充分体现结构设计者的花纹结构设计构思的手段制作。商品的花纹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是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
美感,是指用于商品上的颜色或是颜色的组合,制造该商品所用材料的本色并非外观的美感。
外观基本要素,即花纹、花纹、美感是相互依存的,有时其
界限是难以界定的,例如多种色块的搭配即成花纹。
03
适宜轻工业应用领域的富于质感的新结构设计
适宜轻工业应用领域,是指该外观能应用领域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
富于质感,是指在推论是否属于外观专利权权的为保护他者时,关注的是商品的外观给人的视觉感受,而并非商品的功能特性或是控制技术效果。
04
不授予外观专利权权的情形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第4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专利权权的情形: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花纹的物质而导致其花纹、花纹、美感不固定的商品。
(3)商品的不能分割或是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性结构设计。
【例如】袜根、帽檐,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花纹或是花纹的构件共同组成的商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例如】一组由不同花纹的插接一块共同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申请时,才属于外观专利权为保护的他者。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是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花纹、花纹、美感的物品。
【例如】其花纹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商品。
(6)要求为保护的外观并非商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
(7)以自然物原有花纹、花纹、美感作为主体的结构设计,一般来说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结构设计。
(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商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花纹和花纹形成的外观。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为保护的内容。
(11)游戏界面和与人机交互无关的显示装置所显示的花纹。
【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与人机交互无关的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
END
(来源:内蒙古消费市场监管)
总编辑:杨晓琴
责任编辑:罗腾亚
下期编辑: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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