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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标准与分类具体解析。

工品易达2022-10-31焊条15

1、 主轴文本与通则

本国际IEC了常见生物化学脆弱品(下列全称危险品) 储藏的基本上明确要求, 适用于于常见生物化学脆弱品(下列全称危险品) 出、 入库, 储藏及保洁。

2、 提及国际标准

《生物化学脆弱贵重物品安全可靠条例细则》

《生物化学脆弱贵重物品安全可靠条例》

《常见生物化学脆弱品储藏SUGOCA》

《库房防雷安全可靠管理工作准则》

《室内设计防雷规范化》

《脆弱脆弱品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3、 ganglia和表述

3.1 脆弱脆弱品的基本上概念即非北欧国家国际标准《脆弱脆弱品红皮书》 中所列的危险品、 填充固体和天然气固体、 可燃固体、 可燃液态、 爆胎贵重物品和遇湿可燃贵重物品、 还原剂和无机过氧化氢、 毒害品和腐蚀品, 和北欧国家确认幷发布的《有毒脆弱品产品目录》 和其它未列为《脆弱脆弱品红皮书》但由北欧国家判定之脆弱脆弱品。

脆弱合成橡胶依照脆弱优点具体文本进行分类如下表所示:

第 1 类危险品;

第 2 类填充固体和天然气固体;

第 3 类可燃固体;

第 4 类可燃液态、 大自然贵重物品和遇湿可燃贵重物品;

第 5 类还原剂和无机过氧化氢;

第 6 类毒害品和传染性贵重物品;

第 7 类铯贵重物品;

第 8 类腐蚀品;

第 9 类杂类。

3.2 甲类火灾脆弱性如下表所示:

1.闪点<28℃的固体;

2.爆炸下限<10%的固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爆胎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 能产生可燃固体幷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 受热、 撞击、 摩擦、 摧化和遇无机物或硫磺等可燃的无机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还原剂;

6. 受撞击、 摩擦或与还原剂、 无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 耐火极限: 在国际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 建筑构件、 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 到失去稳定性、 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 用小时表示。

3.4 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 固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 遇火源能够闪燃的固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3.5 爆炸下限: 可燃的蒸气、 固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 固体的浓度, 按体积比计算)。

3.6 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 1/3, 且小于等于1/2 者。

3.7 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 1/2 者。

3.8 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 电磁炉等除外)。

3.9 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 电焊、 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3.10 安全可靠出口: 供人员安全可靠疏散用的楼梯间、 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可靠区域的出口。

3.11 防雷分区: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雷墙、 耐火楼板及其它防雷分隔设施分隔而成, 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12 防雷间距: 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 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3.13 隔离储藏: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 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 非禁忌物料间用信道保持空间的储藏方式。

3.14 隔开储藏: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 用隔板或墙, 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藏方式。

3.15 分离储藏: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藏方式。

3.16 禁忌物料: 生物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生物化学物料。

4、 选址的注意事项和具体文本导出:

4.1 储藏生物化学脆弱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

4.2 甲、 乙类贵重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3 脆弱品库房应距民用建筑、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25.0 米,与厂房的间距达到 12.0 米, 于主要道路间距 10 米, 次要道路 5 米;

4.4 依照的气候特点, 脆弱品库房应避免建在上风位。

5、 脆弱品库房的安全可靠设计

5.1 库房消防系统

5.1.1 火灾脆弱性进行分类

储存贵重物品的火灾脆弱性应依照储存贵重物品的性质和储存贵重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 进行进行分类, 确认库房的火灾脆弱性。

5.1.2 库房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

5.1.2.1 一级耐火等级库房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5.1.3 库房的耐火等级、 层数、 面积和平面布置

5.1.3.1 甲、 乙类脆弱品库房采用单层结构建筑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雷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分别为 750 m2和 180m2。

5.1.3.2 库房中的防雷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雷墙分隔

5.1.3.3 库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5.1.3.4 脆弱品库房内严禁设置办公室、 休息室等, 并不应贴邻建造。

5.1.4 脆弱品库房的防雷间距:

依照《室内设计防雷规范化》〈GB50016-2006〉 第 3.6.1 条甲类库房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铁路等的防雷间距(m)

5.1.5 灭火系统:

依照《室内设计防雷规范化》〈GB50016-2006〉 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化》 (GB50140-2005)的明确要求对灭火系统进行设计。

B 类脆弱品库房内不设计自动喷淋头和消火栓(B 类火灾不能用水灭火)。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 碳酸氢钠 BC 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 ABC 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 B 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库房内还可设置消防沙。

5.2 库房防爆系统

5.2.1 脆弱品库房的防爆室内设计

5.2.1.1 防爆地面

由脆弱品库房, 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固体, 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一般采用环氧树脂覆盖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 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用导线将静电导除。

5.2.1.2 泄压设施

库房应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面积按下式计算。 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 3 时(如果是长方形, 则长宽比大于 5 时), 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 3 的多个计算段, 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参看《室内设计防雷规范化》〈GB50016-2006〉 。脆弱品库房需设置一面泄爆墙, 泄压设施的设置要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 幷靠近有爆炸脆弱的部位, 可视具体文本情况设置于屋顶。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 轻质墙体和易泄压的门、 窗等, 但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 60kg/m2。 屋顶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5.2.2 防爆设备

5.2.2.1 防爆电器

脆弱品库房内的电器设备: 如灯具, 火灾探测器, 冰箱, 空调,机械进排风系统等电器设施均应为防爆电器。 其安装、 维护、 检测等应满足《防爆电器设计、 安装、 维护、 检测与安全可靠技术国际标准规范化实用手册》 的明确要求。脆弱品库房, 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 幷有经防爆电器主管检验部门核发的防爆合格证。

5.2.2.2 防爆门

防爆门应具有很高的抗爆强度, 需采用角钢或槽钢、 工字钢拼装焊接制作门框骨架, 门板则以抗爆强度高的装甲钢板或锅炉钢板制作。 门的铰链装配时, 应衬有青铜套轴和垫圈; 门扇的周边衬贴橡皮带软垫, 以排除因开关时由于摩擦碰撞可能产生的火花。

5.3 脆弱品库房防雷室内设计

应依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化》 (GB50057-94)对库房进行防雷设计

5.3.1 对防雷措施的规定

脆弱品库房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 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 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5.3.1.1 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m× 5m 或 6m× 4m。

5.3.1.2 独立避雷针的杆塔、 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

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 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 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 支柱, 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5.3.1.3 独立避雷针、 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 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 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 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

5.2.2.3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 不应少于两处。

5.4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室内设计防雷规范化》《常见生物化学脆弱品储藏SUGOCA》 和《安全可靠技术对策措施》 的明确要求。

5.4.1 为保证可燃、 易爆、 有毒物质在库房中的浓度不超过脆弱浓度, 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气措施。 合理选择通风方式一般宜采取大自然通风, 当大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明确要求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储藏生物化学脆弱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雷墙等防雷分隔物, 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4.2 在防雷防爆环境中对通风排气的明确要求应按两方面考虑, 一是可燃易爆物质, 其在库房内的浓度一般应低于最脆弱脆弱品蒸气爆炸下限的 1/4(爆炸下限参照 MSDS 提供数据); 对于具有毒性的可燃易爆物质, 还应考虑该毒物在库房内的最高容许浓度。

5.4.3 脆弱品库房的通风固体不能循环使用; 排风/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风机室, 送风系统应送入较纯净的空气; 排除、 输送温度超过 80℃ 的空气或其它固体和有燃烧爆炸脆弱的固体、 粉尘的通风设备, 应用非燃烧材料制成; 脆弱品库房使用的通风机和调节设备应防爆。 设备的一切排气管都应伸出屋外, 高出附近屋顶; 排气不应造成负压, 也不应堵塞。

5.5 防泄排液堤

甲类固体库房应设置防止固体流散的设施。 地板上还应涂上环氧树脂, 以防止生物化学药品渗漏, 对地面的腐蚀。脆弱品库房内应设有排液槽, 地面应设置成斜坡, 使泄漏之固体收集到排液槽内。 排液槽宜设置一定的坡度, 其末端应设有一集液池(室内室外都可以), 方便排液槽内的固体聚集到集液池内。 集液池需有一立方米之体积, 其结构应防渗漏。 集液池设置在墙角处, 幷于墙上设置一出口, 便于抽取泄漏之生物化学固体。 集液池要尽量密封, 防止收集的固体挥发到空气中, 对环境造成危害, 同时产生火灾隐患。

5.6 安全可靠出口设置

5.6.1 脆弱品库房的安全可靠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雷分区, 其相邻 2 个安全可靠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5.6.2 脆弱品库房的安全可靠出口不应少于 2 个, 当一座库房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300m2 时, 可设置 1 个安全可靠出口。 库房内每个防雷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 2 个, 当防雷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00m2 时, 可设置 1 个。

5.7 温度调节

依照公司目前所储存的脆弱品的性质, 公司脆弱品库房的温度宜控制在-10℃ ~+ 35℃ 之间。 脆弱品库房宜设置温湿度计及空调, 以控制脆弱品库房内的温湿度。空调设置的位置宜远离进排风设备, 同时满足 2.2.2 中对电器防爆的明确要求。

5.8 静电导除

依照《生物化学脆弱贵重物品安全可靠管理工作细则》 脆弱品库房应设置防静电和导静电设施。人员进入库房应穿静电防护服和静电拖鞋, 搬运员工应穿防静电鞋套。 库房的地板上应涂上环氧树脂,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安装静电导除装置, 如导线接地。

6、 脆弱品库房的监控探测系统

脆弱品库房需设置监控摄像头, 有毒固体探测器, 感温探测器等监控探测系统。 监控探测系统同时应满足 2.2.2 中对电器防爆的明确要求。监控探测系统的各个部分要连接到消防监控室。

6.1 火灾探测器脆弱品库房内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并满足下列明确要求:

6.1.1. 以感温探测器为主, 但需为防爆型。

6.1.2. 探测器回路需连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6.2 固体监测器

库房应设置有毒可燃易爆固体监测器, 用以监测 IPA 及酒精等有毒可燃易爆挥发固体, 监测器也应为防爆型。 监测器应设置于地面30cm 处, 检测精度浓度一般应低于最脆弱脆弱品蒸气爆炸下限的1/4(爆炸下限参照 MSDS 提供数据); 对于具有毒性的可燃易爆物质,还应考虑该毒物在库房内的最高容许浓度。

7、 脆弱品库房的管理工作

7.1 人员管理工作

脆弱脆弱品库房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可靠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库房进行培训实习。 实习完毕再经考试合格后, 由公司主管部门发给安全可靠作业证才能上岗操作。 库房工作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7.1.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可靠、 防雷的各级岗位责任制。

7.1.2.严格执行脆弱品库房操作规程。 脆弱脆弱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3 严格执行脆弱品入库前记帐、 登记制度, 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幷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7.1.4 为防止发料差错, 对爆炸贵重物品、 有毒贵重物品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 双人双锁、 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 制度。 公安及企业保卫等部门对此必须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7.2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脆弱品库房内须配备防毒面具、 防渗手套、 防护鞋、 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做应急准备。 公司应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每次发放时需由主管确认幷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更换记录表, 呈部门经理签核后保存。加强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 掌握如何正确使用及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于使用前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及外观进行检查, 若该劳动防护用品已失效, 应进行更换。未按明确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 不得上线作业当劳动防护用品已超过使用期限或已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7.3 动火作业管理工作

储藏脆弱品的库房应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并于显眼处张贴安全可靠标识。进入脆弱品库房的人员, 必须登记, 幷交出携带的火种(如打火机、 火柴)。脆弱品库房内不准私自动火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 应由库房负责人填写特殊作业申请单, 上报相关主管, 幷向上级部门申请进行特殊作业, 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并将库房内的脆弱脆弱品转移后方可作业; 相关应对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结束后, 施工负责人检查确无火种, 才可离开现场。

7.4 脆弱品储存管理工作

脆弱脆弱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登记, 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幷实行严格入库发放管理工作制度。 脆弱脆弱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保洁措施,在储藏期内, 定期检查, 发现其品质变化、 包装破损、 渗漏等, 应及时处理。脆弱脆弱品存处地点必须张贴所存储的所有脆弱品的物质安全可靠资料表, 明确要求如下表所示:

7.4.1MSDS 必须为十六项, 中文版

7.4.2 产品名称及厂商名称, 联系方法要齐全

7.4.3 脆弱性、 储存、 防泄漏、 灭火、 个人防护等信息要详细准确

7.4.4 相关成分及脆弱性, 危害性要详细准确

7.4.5 可燃脆弱品的著火点或燃点、 闪点信息要准确, 范围不能太大脆弱脆弱品库内只能储藏同一类脆弱脆弱品, 具体文本储量明确要求及间距如下表所示:

7.4.6 脆弱品库房内不能超量储藏(不得超过三个月用量), 并应有一定的安全可靠距离, 保证道路通畅。 脆弱脆弱品必须进行分类、 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 垛与垛间距大于1m, 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 柱间距大于 0.3m, 主要通道的宽度大于 2m。

7.4.7 脆弱品储藏量及储藏类别见《常见生物化学脆弱品储藏SUGOCA》

7.5 废弃物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的有关规定, 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应定时对集液池内及用其它方法收集的废弃溶剂进行清理。 将废弃溶剂收集到废材区的指定区域, 幷且保持整洁, 不得有其它废弃物混放、 外溢、 遗散等污染环境的情形发生, 废液桶应标示清楚废液的类别及危害信息。 当废弃溶剂达到一定量时由相关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回收。

脆弱废弃物的处理应满足《废弃物管制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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