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钢热镀锌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热镀锌项目(永华热镀锌厂)
新建热镀锌项目环境防护距离?
新建热镀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
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要求,
必须进行环评也就是说;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
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新建热镀锌项目,必须采用酸洗房结构,
对采用盐酸酸洗工序中产生的酸雾,进行有效捕集。
关于酸雾的处理,
必须采用多级喷淋中和处理。
目前认同的喷淋工艺,
一级采用水喷淋,
产生的稀盐酸用于新盐酸的配制;
二级采用氨水中和喷淋,
产生含有氯化铵的水,
用于补充助镀液;不得外排。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远离生活区
项目区域内一年期内大气及民生常规环境质量数据,
校核地下水质量监测数据,完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明确项目四周厂界,完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并据此设立监测点
质量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承诺书 篇1
本节内容包括:
一、制造商及供应商简介 深圳市华长源实业有限公司座落于广东省深圳市经济特区内,经交通部检测中心批准,专业生产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柱帽、端头、法兰立柱、防眩板支架等交通安全设施。 公司自1998年3月成立以来,总投资过亿元,生产基地20000平方米。公司现有高级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28人,专业技术人员156人,波型梁生产线2条,¢140圆立柱焊管机生产线2条,¢114圆立焊管机生产线1条,静电喷塑生产线2条,浸塑生产线2条,热镀锌生产线4条,年生产镀锌喷塑护栏板20万吨,配套小件1050万套,可供20xx公里高速公路施工使用,公司现有打桩机8台,波形护栏立柱钻孔机4台,施工队四个,可进行护栏、立柱、端头、柱帽、防阻块、隔立栅、隔离网、托架、防眩设施、各种颜色的喷塑等工程施工。为保证产品质量,本公司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产品已获得交通部检测中心质检合格证,同时交通部门已颁发ISO9000认证和承保工程资质,成功的应用于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
本公司坚持的宗旨是“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找市场,以科技促发展”公司董事长贺耀陆,愿以一流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与各位朋友携手共创交通安全事业的辉煌!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磡村王京坑路193号。
二、产品技术质量
1、货物需求
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要求供货、补货,做到送货及时,货源充足,不发生断货拒供等现象,保证货物质量合格(附有产品合证),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波形梁技术要求
2.1、*护栏板、立柱、螺栓、螺母等构件符合《高速公路波形钢护栏》(JT/T281-20xx、 JT/T457-20xx)产标准规定。我方在提供产品时,同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2、*护栏板、立柱及附件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
*连接螺栓、螺母、垫圈等部件符合《碳素钢结构》(GB/T700-1988)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
2.3、*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应选用优质碳素结构或合金结构钢制造,其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符合(GB/T699-1988)或《合金结构技术条件》(GB/T3077-1988)的要求,公称直径16mm,8.8S级抗拉荷载不小于133KN。
2.4、护栏板无明显的扭转,无焊接加长,端部毛刺清除。其形位公差应符合以下 规定:
2.5、护栏板的直线度每米不大于1.5mm,总长直线度不大于9孔普通护栏板定尺长度的0.15%;
2.6、护栏板端面切口垂直,其垂直度公差不超过30’。
2.7、立柱无明显的扭转,无焊接加长,无裂缝,端部毛刺清除。
2.8、其形位公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柱直线度每米不大于1.5mm,总直线度不大于立柱定尺长度的0.15%;
(2)立柱端面切口垂直,其垂直度公差不超过1度;
(3)防阻块、柱帽、托架无明显的扭转,端面切口平直,毛刺清除,焊接光滑平整,焊接位置于任一无螺孔的平面上。
(4)钢端头无明显的扭转焊接,端口切口垂直,其垂直公差不超过30’,端部毛刺清除。端头曲线部分圆滑平顺。
(5)垫片、螺栓等均热浸镀锌产品,并进行磷化润滑处理,带螺纹的紧固件进行 涂层处理后不因涂层而影响配合。在出厂时密封包装,以防运输,保存期间生锈或弄 脏。
2.9、*护栏板、立柱及附件为经过双涂层防腐处理的产品。双涂层防腐处理工艺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防腐规范标准(热浸镀锌加喷塑或环氧重锌低粉加喷塑)。经双涂层防腐处理后的产品送达施工现场喷涂层无损伤或脱落。
2.91、*护栏板、立柱及附件所用钢材为钢材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产品。
2.92、*货物(除螺栓、垫片外)均为双涂层防腐处理的产品。
3、技术资料
货物交付时同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4、验收标准和方式
4.1、我方提供整批构件原材料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书。需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 要求对制造整批护栏构件的基底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和)化学分析试验,试验结果符合标准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2、护栏板、立柱成批检查,每批由同一基底材料,同一规格尺寸,同一表面处理的产品组成。
4.3、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GB/1231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紧固件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4、产品的质量由我方质量部门进行检验和验收同时送当地质检部门抽检检验证书,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货。
4.5、对产品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合质量要求,则从同批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只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此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4.6、我方有权对复检不合格的产品重新处理或分类,然后作为新的一批再提交检验。
4.7、业主对所供货物不定期抽检两次,费用由我方承担,抽检地点为我方在贵阳市区内设置的临时仓库。
4.8、货物验收严格执行JT/T281-20xx和JT/T457-20xx标准中规定的公差范围标准。
5、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5.1、9孔普通护栏板、立柱等构件的包装符合GB6725的规定,护栏无散装交货,且保证在吊装、运输、堆放过程中无产品变形、损坏。
5.2、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件的包装和标志参照GB/T1231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紧固件的包装和标志参照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5.3、护栏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固定牢靠,不会因颠簸碰撞损坏或使结构变形和损伤喷涂层。
5.4、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验收以及即时将本次招标货物送达施工现场,我方在贵阳市区内设临时周转仓库(费用由我方承担),护栏及其配套件和连接件备置在临时仓库中,保证在短时间内将少量货物送达施工现场。
5.5、货物采用汽车运输。
6、供货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所有货物。螺栓、螺母和垫圈按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数量的100%供货。如施工工地发生被盗或丢失等情况时,我方无偿提供缺失的螺栓、螺 母和垫圈,数量不超过2%;以确保施工之用。由于设计或数量的变更(规格变更或数量增加),我方保证按照变更要求及时供货。
7、供货组织建议
7.1、我方交付的货物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7.2、我方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货物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7.3、我方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货物来源稳定,供应投标货物的制造地、生产
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三、产品选用材料
我方选用的钢材绝对可靠,属于优质产品,钢材生产厂家基本情况及钢材商证明和检测报告见附件。
四、生产工艺及质量保障体系详述
1、护栏板成型机械设备:整条生产线集合了校平、送料/冲孔、成型、切断等多项技术于一体的生产设备。整条生产线由放料系统、冲孔系统、成型系统、切断系统、电控系统等部分组成。
2、护栏板生产线工艺流程:开卷-进料-校平-冲孔-冲中孔-成型-切断-出料。 3、焊管成型机械设备:本机主要由夹送料装置,活套体总成,出料装置和电气控制装置组成。
(1)夹送料装置:主要由机架、电机、制动器、减速器万向传动轴、夹送辊、导向辊气动系统,测速系统组成,它可以将钢带送入活套,并将送料的速度信号传动给电气控制系统,当需要停止送料时,制动器可以使电机及夹送料辊停止转动,通过电气控制装置可以调节送料电机的转速及送料速度。
(2)活套体总成:主要由电机、机座、内圆周辊、中心出料辊、外圈辊及压辊等组成,它可以储存夹送料装置送来的带钢,并可以从中心出料辊轴抽出。
(3)出料装置:由支架、导向辊组,上下导出辊及测速装置等组成,它可以水平状地将活套体中储存的钢带导入成型机组,并将出料速度信号送入电气控制装置。
4、焊管生产线工艺流程:卷料开卷→直头→剪切对焊→活套储料→成型→焊接→冷却→定径→涡流探伤→飞锯切料→矫直→铣头倒棱→收管、捆扎。
5、质量保证体系
(1)、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公司的企业宗旨,因此如何确保工程质量不仅是对业主负责,也是对企业自身负责,对国家负
责。我公司将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内部“五保证、四提高、三落实、二控制、一否决”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机构,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各层次质量责任制,从每道工序抓起,形成层层把关,确保分项工程质量,最终达到质量优良目标。
(3)质量检查程序
(3.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班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该分项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专职质量员核定,验收合格后,再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专职质量员核定,主体部分工程质量应由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核定。
(3.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上级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并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政府质量监督站。
(4)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下设工程质检科,各施工处设专职质检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班组设QC小组,形成一个QC管理网络,严格按我公司ISO900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实行五保证、四提高、三落实、二控制、一否决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质量承诺书 篇2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
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
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
、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质量承诺书 篇3
为确保 工程施工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其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充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施工单位:xxx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修订)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A 水利 1.水库 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 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 其他/ 3.引水工程 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4.防洪治涝工程 新建大中型其他/ 5.河湖整治工程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6.地下水开采工程 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B 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 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8.农田改造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全部// 11.经济林基地项目 原料林基地其他 / 12.森林采伐工程 /全部 / 13.防沙治沙工程 /全部 / 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16.海水养殖工程 /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 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 全部/ / 20.跨海桥梁工程 全部/ /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 全部/ / C 地质勘查 22.基础地质勘查 /全部 / 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全部 / 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全部 / D 煤炭 25.煤层气开采 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26.煤炭开采 全部/ / 27.洗选、配煤 /全部 / nb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书 报 告 表登 记 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A 水利 1、水库 库容1000 万立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和(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 新建5 万亩以上;改造30 万亩以上其他 / 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超过天然年径流量1/4 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三)和(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4、防洪工程新建大中型 其他 / 5、地下水开采 日取水量1 万立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 (一)和(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 B 农、林、牧、渔 1、农业垦殖5000 亩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和(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2、农田改造项目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4、经济林基地 原料林基地 其他 / 5、森林采伐皆伐 间伐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书 报 告 表登 记 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6、防沙治沙工程 / 全部 / 7、养殖场(区) 猪常年存栏量3000 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 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 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三)和(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 8、围栏养殖年存栏量折合5000 羊单位以上 年存栏量折合5000~500 羊单位 年存栏量折合500 羊单位以下 9、水产养殖项目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和(二)中的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全部 / / C 地质勘查 1、基础地质勘查 / 全部 / 2、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 全部 / 3、矿产地质勘查 / 全部 / D 煤炭 1、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 亿立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三)和(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书 报 告 表登 记 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2、煤炭开采全部 / / 3、焦化 全部 / / 4、煤炭液化、气化 全部 / / 5、选煤、配煤 新建 改、扩建 / 6、煤炭储存、集运 / 全部 / 7、型煤、水煤浆生产 / 全部 / E 电力 1、火力发电(包括热电)全部 / / 2、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 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和(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3、生物质发电 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沼气发电, 垃圾填埋气发电 / 4、综合利用发电 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污泥、蔗渣等发电 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瓦斯、煤层气)发电 / 5、其他能源发电 潮汐发电;总装机容量50000 千瓦以上的风力发电,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发电;其他风力发电 / (一)和(三)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书 报 告 表登 记 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6、送(输)变电工程 500 千伏以上; 330 千伏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和(三) 7 、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 海水脱硫 其他 / F 石油、天然气 1、石油开采全部 / / 2、天然气开采(含净化)全部 / / 3、油库 总容量20 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洞库其他 / 4、气库 地下气库 其他 / 5、石油、天然气管线 200 公里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三)和(二) 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 G 黑色金属 1、采选全部 / / 2、炼铁(含熔融还原)、球团及烧结 全部 / / 3、炼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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