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车政策最新规定解读(北京买车新规定)
北京市汽车上牌新规定
《机动车上牌规定》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1、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2、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北京摇号购车有哪些新规
北京购车摇号新规:两个月一次指标总体缩减。北京购车摇号新规要求:个人指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指标总量缩减,为提高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新规设置了阶梯中签率。北京市交通委日前公布2014年至2017年小客车摇号数量调控方案,并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从2014年起,个人和单位的普通指标、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周期统一为每两个月一次,逢双月26日组织摇号;指标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不变,仍为每月8日前接受申请、25日公布审核结果。新方案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细则》,从2014年起至2017年4年间,北京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从24万减少至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指标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是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小客车指标不是平均分配到今后4年中,43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在今后4年中,分别是13万、12万、9万、9万。在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机动车能源结构,17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今后4年中,按照2万、3万、6万、6万的渐进式发展。根据《细则》,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设摇号池,申请条件与普通指标条件一致。若申请数量少于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将直接配置。若申请数量超过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则摇号配置。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可以购买列入《北京市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为提高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细则》设置了阶梯中签率。《细则》明确,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另外,为防范并打击少数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转让指标不当获利的行为,调控政策做出明确规定:指标确认通知书只能由指标所有人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或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或更新指标、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北京摇号新政策满足什么条件可申请购车指标?
目前,北京摇号购车新政策执行依据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按照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单位、家庭和个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购车指标。
一、单位申请购车指标
(一)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或新注册企业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不得超过12个。在上限范围内,可以全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数量不得超过6个;
(二)注册地在本市的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但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不得超过12个。在上限范围内,可以全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数量不得超过6个。
(三)注册地在本市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年度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二、家庭申请购车指标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指标所有人。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应当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
(三)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四)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三、个人申请购车指标
个人申请购车指标,需满足条件为:一是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身份证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二是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等人员。
综述:按照北京摇号新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积分排序、轮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配置。
北京新出的车辆限购政策,具体是什么?
北京新出的车辆限购政策为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以申请指标,在通过摇号后获得购车资格。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扩展资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指标所有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小客车增量调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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