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钢筋 > 正文

钢筋

老人偷钢筋被砸伤后续结果(老人偷钢筋被砸伤后续结果怎样)

工品易达2022-10-11钢筋20

大爷偷钢筋却被墙砸伤,家属要求工地赔200万,这事工地有责任吗?

山东老人任某在工地上偷钢筋的时候被墙砸伤,结果成了植物人。家属觉得老人是在废弃的工地上捡钢筋才被墙砸伤的,理应由工地负责。但在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该工地也并没有废弃,老人也不是捡钢筋,而是偷钢筋,他受伤和工地无关,工地只是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做好。

大爷被砸伤是他自己造成的,与工地无关

在老人被砸伤后,工地出于人道主义给老人垫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但是家属认为远远不够,老人是在工地出事的,被砸伤之后截肢不说,还成为了植物人,后续治疗费需要工地负责到底,不然的话就得赔偿200万。对此工地的负责人表示这事和他们无关,是老人自己来工地偷钢筋的,未经工地任何人允许,私自用铁锤砸墙,导致自己受伤,纯属自作自受。他们没有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也是看老人岁数大了,又受了这么大罪,家属反过来还要这么多钱,实在是无理取闹。双方因此闹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工地只需出3万元就好,老人受伤自己全责,家属还得退还工地2万元。

工地只是没有做好安全防护

对于这个判决,老人的家属感觉很不服气。在他们看来,如果工地上安好围栏或者是安全标志的话,老人是不会贸然砸墙取钢筋的,所以这事工地应该负责任。他们还不认定老人的行为是盗窃,认为旧钢筋是工地不要的东西,谁都可以拿走。但事实上旧钢筋的归属应该是由工地上的人说了算,毕竟这是工地的所有物。即便家属非要追究工地责任,他们也和老人被砸伤没有直接关系。非要扯关系的话,也就是工地没有在旧墙周围设置围栏,或者是放个安全标志,提醒无关人员不要随意靠近施工范围,让他们赔偿200万纯粹是碰瓷。

总结:不要以弱者的姿态去绑架别人,老人偷钢筋被砸伤纯粹是自作自受,不能因为他受伤严重就把责任随意推到工地身上。

[img]

偷盗钢筋怎么处理

根据盗窃的数额判定。未达到犯罪情节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神代利世在钢筋砸下来之前是被砸死了还是怎么样了?

首先利世并没有被真正的砸死。他之所以会被砸是因为旧多,在早年的利世与旧多二福一起在和修的隔离区被养大,利世是被当成母体生产下一代的和修,后来被旧多二福放走。由于旧多无法忍受利世逃跑后自顾自的行为,便开始精心策划了钢铁坠落事件。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利世受伤,从而被嘉纳所擒获,并将其内脏以作实验为目的移植给了金木的体内。

男主金木是非常熟悉的人物,他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却因为无意中遇见了利世。利世本想是想把金木给吃了,却没想到被高空坠落的钢筋给砸死了,自己的器官还被移植给了金木,也是因为这样,使金木的生活变得悲惨起来。

利世不仅存在金木的脑子里,还会一直和金木对话,让他去抓喰种,还想一直控制金木的思想,想让金木听从自己的想法。对于金木来说利世是导致他悲惨故事的开端,最后利世和金木一起被淹没。

神代利世是东京吃货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的,她一出场就有可爱的长相和高挑的身材,极其的引人注目,靠着自己的身材喰种而又频繁捕食,所以大家送的外号“大喰”、“暴食者”。虽然有着高强的本领,但最终的结局也是悲惨的。

老人偷钢筋被砸成植物人,家属索赔工地二百万元,法律如何处理的?

东六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公公被工地的墙砸成了植物人,家中面临着巨额的医药费支出,工地方面却对自己不管不问!

工地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五万元

警方接警后发现,该女子所描述的老人是意外事件的主角。据当时的围观群众反映,老人被发现时已经被埋在一堆砖块之间动弹不得,他们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经过后续调查,警方将当事人施工单位张经理和老人儿媳苏某叫到一起进行治安调解,以更好了解情况。

张经理反映,老人并不是自己工地上堆放的杂物砸倒,而是偷钢筋被砸倒。工地属于已经完成的生活区,而由于有相关规定,对于工地上的配电室在拆除变压器后工地不能私自拆除,因此一直留在原地,等待后续处理。事发当日,老人私自来到工地偷钢筋,对于完好的配电室强行拆除,结果墙塌后将其砸倒。

虽然苏某显然不认同这一解释,但在民警拿出老人偷钢筋用的大锤铁锹等工具后只得哑口无言。民警随后在调解中提出,老人私自去砸工地完好的墙将自己砸倒,属于明显的偷盗行为。工地方面现在不愿意追究,将老人送到医院后还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做出了人道主义赔偿五万元。希望家属到此为止,否则再追究下去可能会得不偿失。

家属认为工地要承担责任

但苏某此时则提出,就算老人是去偷钢筋,但现在在工地上出了事,被工地的墙砸倒了,工地显然要负责。施工单位在事发地没有任何警示和围栏阻挡,也没有人巡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对老人出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后,苏某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要么工地赔偿老人的全部医药费,要么一次性赔偿给自己二百万元,否则自己绝不接受调解,不会善罢甘休。

而工地方面张经理也被女子的无理要求气得火冒三丈,自己被小偷偷盗已经无厘头赔了五万元钱,现在对方不但不领情,竟然还明目张胆的问自己要二百万元赔偿,显然难以接受。工地方面随后也表示不愿再接受调解,女子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他们,判多少他们都认了。

法律如何处理的?

对于本案来说主要有两个法律问题:1.造成小偷受伤要承担责任吗?2.工地需要承担责任吗?

对于抓到小偷之后殴打小偷的行为,现在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了不属于正当防卫是要追究责任的。那么如果设置陷阱保护自己的财物,使小偷受伤呢?

事实上,我国对于此类责任同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小偷受伤,主人提前设置了陷阱,则属于“提前防卫”,如果主人有过错(比如故意在财物旁放置隐藏的毒物),则主人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本案来说,工地没有设置警示和围挡,如果在常见的情况下,老人是在偷搁置物(如路边垒起来的砖时)时受伤,则工地确实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属于少见的举证责任倒置,需要工地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对于搁置物和悬挂物工地确实负有警示的责任。

但在本案中,老人属于用大锤将房屋砸塌偷钢筋的情况,即建筑物倒塌。对于已经建好的房屋工地当然没有警示的责任。并且工地的建筑为配电室,经过相关部门检测,不存在质量缺陷。因此本案中的工地不存在任何责任负担和过错。如果其愿意甚至可以反诉对方归还垫付的医药费。

对于刑事方面,老人的盗窃金额过小,属于治安管理范围,而其已经重伤难治,自然也无法进行更多惩罚。

男子砍伤小偷被起诉索赔134万,当街跪地求公道,结局怎样了?

男子砍伤小偷被起诉索赔134万,当街跪地求公道

2012年12月,人满为患的市场门口,一名自称“乞丐”的男子跪在地上,身侧赫然摆放着两个纸箱。从围观人群的谈话中,事情的经过也悄然浮出水面。该男子(胡克锋)在一次见义勇为时,不慎失手将小偷砍伤。重伤后的小偷失去了自理能力,为此见义勇为的英雄需要对其进行赔偿。正因如此,图片中的男子被迫举办了这场投票,希望为自己讨个说法。

为此,故事中“小偷”的家属却有着和胡克锋不一样的说法。事件的来龙去脉究竟为何?见义勇为的胡克锋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江龙村的村民。40岁的胡克锋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夫妻俩在自家楼下经营着一家便利商店,不过这里的风气似乎并不是很好。

胡克锋家里的商店旁边,是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而这次案发的地点也正是在这处工地中。据周边村民介绍,他们这里算是一个城乡结合部,因此人员相对比较混杂。这里也时常会发生盗贼,为此村民们也是人心惶惶,提起小偷来,那更是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村民们讲,小偷不仅偷摩托车、电瓶车,就连自己家里养的鸡、鸭都不放过,而且附近的小偷也很是猖獗,即便是被警察捕获数次,这里的盗窃事件也是频频发生,丝毫没有什么影响。也正是因为如此,村民胡克锋成为了附近村民眼里见义勇为的“大英雄”!要说起胡克锋,村民们也都是赞不绝口。而且这起案件事发又刚好是半夜,这也足以见得胡克锋的热心肠。

那么既然是见义勇为,胡克锋又为何会砍伤小偷呢?2012年3月7日,这天屋外刚好下着大雨。大约是在凌晨四点半左右,正在睡梦中的胡克锋被一阵阵“抓小偷”的求救声给惊醒。听到这动静,胡克锋完全坐不住了,内心见义勇为的热血瞬间被点燃。

听被吵醒的父亲说,有几个小偷在胡克锋家旁边的工地偷钢管。胡克锋虽然很是热心肠,但也担心对方人多势众,于是出门的时候,胡克锋顺手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冒着大雨就追了出去。刚走出家门口,胡克锋就看见一名小偷手里抱着几根钢管,踉踉跄跄地从他面前跑过。当时也没有多想,胡克锋就提起菜刀追了出去。或许是手里抱着钢管,胡克锋没有追出去多远,小偷便力竭停了下来。

眼见小偷体力不支,胡克锋便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小偷此刻似乎也反应了过来,拎起手里的钢管就朝胡克锋砸去。出于对自己的保护,胡克锋便顺势挥起了手里的菜刀。也许是那天雨下得比较大,胡克锋也没有把握好手里的分寸,挥舞之际,胡克锋手里的菜刀,竟直接命中小偷的后脑勺。经受这一“暴击”之后,小偷已是身受重伤。

经过刚刚的搏斗之后,胡克锋又追出小偷数十米。终于在一辆面包车旁,小偷倒在了地上。胡克锋当时以为小偷是因为跑累了体力不支,于是急忙追上去想要将小偷“就地伏法”。可真正看清楚小偷的样貌之后,胡克锋也是吓了一跳。胡克锋追的这名小偷,刚好是名女子,而她的身上,也不断有鲜血流出。这是胡克锋才反应过来,可能自己刚刚失手砍伤了这名女子,这才导致她流血过多倒在地上。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女子,胡克锋也显得有些慌乱,于是赶忙拨通报警电话。本来一切或许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小偷偷了东西被赶来的警察捕获,胡克锋就算不拿荣誉奖也要被表扬几句。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胡克锋等来的并不是荣誉锦旗,而是一副手铐。为什么胡克锋会得到这样的审判呢?

当胡克锋被警方告知,被自己误伤的女人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胡克锋也向曾红的家人赔付了五万块的医药费。但这五万块的医药费,也似乎不能换回一个健康的人。那名在工地偷盗钢筋的女子,名叫曾红,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仅仅只是去工地偷了几根钢管,竟然会得到这样的惩罚。

曾红被救护车送往医院之后,便迅速被推进了手术室。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曾红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也因为这场意外,曾红家里不仅支付十几万的医药费,同时也因为这场意外,曾红伤势也过于严重,就连日常生活也不能自理。

事发之后,胡克锋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直到3月13日,胡克锋才被送回家里,不过这并没有结束对胡克锋的“制裁”,而是将刑拘变成了强制监视居住。面对如此大的改变,胡克锋的妻子也是成日以泪洗面。有时也会责怪胡克锋,怪他不应该贸然出头。但是如果真的回到事发那一天,妻子真的能够阻止胡克锋出门抓小偷吗?很明显是不可能的!

据悉,从1999年开始直到2012年,胡克锋先后参与协助调查的次数就有近十起,抓获的盗窃犯和抢劫犯更是高达十多人。也正是因为胡克锋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胡克锋在邻里、乡亲们中间也是饱受好评。

结局怎样了

被起诉之后,胡克锋也是经常奔波在外,想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讨个说法,甚至还在家里祭拜起了包公,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

对于胡克锋的做法,也有律师站在了较为客观的立场上来看待这个问题。胡克锋的见义勇为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并嘉奖的。但是胡克锋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重伤小偷,显然是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法院在判决时应当进行全面考量。然而这个案子目前一直没有结案,你咋看?

关于老人偷钢筋被砸伤后续结果和老人偷钢筋被砸伤后续结果怎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微信号:ymsc_2016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