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户口补办户口页(深圳个人户口页补办)
集体户口丢失怎么补办
当事人要补办集体户口的,需要先找到管理集体户口的单位的负责人,调出属于本人户口页的信息,并打印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之后由派出所在卡上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深圳市集体户口本首页丢失了怎么办?
1、持原来的复印件。盖上你单位公章,可以当原件使用。
2、去派出所也可以这样用。
3、去别的单位办事也是这样用。
4、当然还是要补一张原件是好。
5、单位写张遗失补办申请,经办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
6、去派出所户籍室补打一张就是了。
7、费用20元。
集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集体户口本大概可分为3个步骤,具体如下:1、集体户口本一旦丢失,本人应该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的户口管理员会到单位辖区派出所补办,是不用职工本人处理的。2、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3、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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