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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苏州积分落户申请表格(苏州积分落户申请表格模板)

工品易达2022-11-04积分落户15

苏州积分入户加分项目

苏州积分入户加分项目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苏州积分入户加分项目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兵役情况

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

4、对口扶贫

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

2、居住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二、附加分

(一)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

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

(二)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

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总分不超过60分。

3、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总分不超过120分。

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总分不超过180分。

5、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

以上加分,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的得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

6、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三)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加5分,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10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以最高分计分。

2、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

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成功捐献的加100分。

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6、按照相关规定,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

(四)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

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

3、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

(五)卫生健康

得分标准:

1、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册),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加10分。

2、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

3、在苏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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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落户条件明细

首要条件是需要在苏州居住证,在居住证满一年的情况下并且在这期间是需要有企业保险的,并且有自己的房子。苏州的入户申请时间是每年的一月一号到十月三十一号,十一月十二月是不接受申请。申请地点则是我们居住的地区街道管理中心,苏州的每个街道都有一个管理中心,我们只要满足积分去管理中心申请即可。苏州政府在去年发布了一个加分政策,总结来说学历越高越好,房子越大越好,工作年限越长越好,具体的加分参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2022年苏州积分落户要多少分

苏州积分落户要700分。其中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缴纳和公共卫生可以为附加分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且进入苏州市授权数据之内的第一发明人每件加30分;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且记入本市授权数据之内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每件加十分。

一、2021年的落户达标分值是:

1.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65分

2.昆山市:600分

3.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450分

二、积分落户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1.持有市有效的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2、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3、接收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指南

(三)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

苏州积分落户条件

申请条件:1.纳入积分管理: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以上)。申请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居住证原件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6.其他加分材料请尽量提供。

3、申请流程: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

根据《苏州积分落户条件明细表》苏州积分落户条件:1、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①持现居住地居住证②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③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④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①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②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③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④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苏州积分落户2021新政策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第二条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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