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积分落户办事大厅(西城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
积分落户2021北京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请问西城的户口迁入在哪里办理呀?
北京西城区的户口落户(迁入)在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西城区的各派出所如下列表:
详细信息可见:;p_id=1022
目前,北京户口共有七种获取途径,如下图所示:
一、办理北京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二、办理北京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三、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参考:
北京博士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北京市落户积分如何申请?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9项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一、怎么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每年可申请一次由单位提交。申请落户的流程如下: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统一申报→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即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也按照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2.持有工作居住证的人也可以申请居住证,参加积分落户,但不会有特殊加分。
3.积分落户和其他在京落户渠道将并行实施,互不影响。
二、积分落户政策是什么?
积分落户是2014年中央正式提出的一项落户政策。积分落户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底,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试行三年。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原文(部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三、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详解
与2015年12月推出的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政策进行了三项重大调整:资格条件由年龄不超过45岁改为不超过法定年龄;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积分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4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每项指标都被赋予了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1.4项资格条件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六十周岁,女性五十周岁);
(3)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解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是指申请当年往前推的7年,针对断缴情况目前尚未有说明。
2.2项基础指标
两项基础指标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计分标准: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的年限,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合法稳定就业指:
①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②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③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申请人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1年及以上才有计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以下为合法稳定住所及对应分值:
①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②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即合法租赁。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③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解读:两个基础性指标,可看出政策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在分值设计上,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以体现劳动积累的重要性。政策实施后,来京的外地人口想要积分落户,至少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7年后,结合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分值,至少可获得3×7+0.5×7=24.5分。 3.7项导向指标
由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予以加分。
(1)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本科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解读:教育背景不区分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比如读在职研究生也可以积分,不过这期间教育积分和缴纳社保、居住年限的积分是不累计的。
另外,给高学历人才设定较高的分数是为了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以博士积37分为例,从高中毕业到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如果这10年只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得积分为:稳定工作10年×3+稳定住所(假设租房)10年×0.5=35分。可以看到工作居住和学历的分数基本齐平,适当给高学历人才加分。
(2)职住区域指标
自2017年1月1日起,职住区域有以下变动的可积分:
①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②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3)创新创业指标
①在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北京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③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④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4)纳税指标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
①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②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2017年1月1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5)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解读:北京户籍人口老龄比例比较严重,年龄指标主要是为了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缓解北京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同时适当弥补年轻人就业和居住年限较短的不足。
(6)荣誉表彰指标
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
①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②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
③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④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解读:年龄和荣誉表彰是积分落户指标中最大的加分项,满足条件的都可加20分。
(7)守法记录指标
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北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8)积分举例
举个例子来看,假设老张今年40岁,大学本科毕业,22岁来到北京工作,工作10年以后在北京买了房,不考虑特殊情况,那么老张的积分如下:合法稳定就业积分18×3=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10×0.5+8×1=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年龄加分20分,那么老张的总积分为54+13+15+20=102分。
如果老张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将自己的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根据职住指标,每满1年可加4分,最高可加12分。那么接下来的3年,老张每年还可获得相当于1年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积分。
四、积多少分能落户?
因申请人的情况每年都发生变化,每年的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会有所不同。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存量优先、自愿申请”原则,市政府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参考下上海,上海从2012年起执行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其中人才落户要72分,普通落户120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如符合当年的落户分值,积分相同的申请人不分先后,都可以落户。
五、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的发展历程
积分落户的实施目的是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从它的提出到正式落地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
1.2011年6月20日:北京首次提出。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建议正式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2.2014年7月30日:中央提出。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公安部表示,北京将根据中央精神,及时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3.2015年2月4日:通州被列为积分落户试点区域。2015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11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试点城市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4.2015年12月10日:出台积分落户意见稿。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5.2016年在8月11日:出台积分落户政策,2017年1月1日实施。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北京积分落户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底,试行三年。积分落户实施后,外地来京人口尤其是对构建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做出贡献的人才,达到规定积分后即可落户北京。
资料来源:
《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通告》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通告的内容原文如下:
京人社发〔2019〕4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为做好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本市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均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2019年实际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共6007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本年度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无需开具纸质《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但需配合提供函询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在提交落户材料时签署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书(请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打印)。
五、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19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18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扩展资料:
一、落户人员特点
1、在京稳定工作时间较长,以某央属单位申请人为例,58岁,大专学历,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分值占其总分比重达65.7%,体现了积分落户申请人长期在京稳定就业的要求。
2、年龄跨度比较大,在30至58周岁之间,中青年占主体。
3、行业分布广泛,以企业工作人员为主,涉及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技术制造、金融、媒体、法律、教育、医疗、环境、文化、家政服务等多个领域,覆盖现有行业类别的80%。
4、21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了首善之区的导向特点。比如,某保洁服务企业申请人,41岁,大专学历,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二、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后是否会对政策进行修订,有哪些安排?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2017-2019年)试行期间,始终同步跟踪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梳理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目前政策修订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明年积分落户工作也将继续实施。
北京市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北京超大型城市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形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在保持现行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完善,按照政策制定相关安排,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2019年积分落户实施期间收到哪些意见建议?
政策修订工作中是否会有所考量?积分落户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北京市通过12333热线电话、市长信箱、人民意见征集办公室等渠道累计收到群众政策修订意见建议500余件,包括指标体系设计等政策整体推进层面以及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等具体指标操作认定层面的意见建议。
其中,职住区域指标居住地认定等问题的意见最为集中。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北京市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这些意见将成为优化完善现行政策的重要参考。
四、2018年积分落户办理情况如何,是否会对城市人口总量带来影响?
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北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2018年首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6039人中,已有5777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4498人,实际落户10275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还在陆续办理中。
这些人员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已经是常住人口的一部分,短期内不会导致人口的明显增长。但从长期看,受落户政策连带效应影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需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握好落户规模和工作节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
北京积分落户已经开始了吗?去哪里办,在哪里申请?谢谢
北京积分落户,从14 - 15年就开始试点,现在基本已经准备全面推行。到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来京人员要想在北京落户需首先同时满足“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等4个条件,然后通过9项具体指标进行积分;
2、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北京积分落户制是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积分落户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根据《办法》规定,本市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2018年4月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社会申报。 2018年将为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2018年8月1日,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数据核查阶段已结束。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申报数据初核结果。
参考资料:北京积分落户-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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