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材回收记录(焊渣回收价格)
对特种设备焊接材料应从哪几方面进行控制
特种设备焊材管理控制环节
在焊接材料管理这一控制环节中,有焊材采购、验收及复验、保管、烘干及恒温存放、发放与回收等控制点。
1 焊材采购
在采购订货焊材时,要注意根据压力空器焊接的需要,对通用标准附加更高的要求。2002年8月发布了JB/T4747《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在GB/T983、GB/T5117、GB/T5118的基础上,增加、提高和变更了若干技术要求。
2 验收与复验
(1) 质量证明书检验;
(2) 包装及外观检验;
(3) 焊材复验。
3 焊材保管
(1) 分区保管
焊材库应根据需要划分为“待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区域。若企业同时生产压力容器与一般钢结构产品,还应分划压力容器焊材及非压力容器焊材区,各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记和分界。
(2) 入库登记
焊材库管理员应将验收合格的焊材进行入库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焊材的名标、牌号、规格、批号或炉号、内部移植代号、数量或重量、生产日期、入库日期、有效期、生产厂。
入库后管理员应建立相应的库存档案,应包括入库登记、质量证明书、验收检验报告、检查记录、发放记录等。
(3) 焊材库的焊材保管
焊材库室内温度应在5℃以上。室内应有温度计、相对湿度计、去湿机,当相对湿度较高时,应开机除湿,保持相对湿度不超过60%,库房管理人员应每天两次测量并记录焊材库的相对湿度。
库房内不得存放焊材以外的物品。焊材应存放在货架上,离墙离地的距离不少于300mm,并应分类码垛,每垛的种类牌号、规格、炉批号应一致。库存期间不得损坏原包装。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焊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书面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由于保存不当而出现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时,应向材料责任工程师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4 焊条、焊剂的烘干及恒温保存
焊材库应有足够的焊条、焊剂烘干及恒温存放的烘干箱、电热恒温箱,箱上均应有可靠而且经检定的温度控制、保温时间控制及显示装置。
焊材库管理员应根据车间预先提出的施工计划烘干焊条、焊剂,其品种、牌号、规格、数量应与计划一致。
焊材库管理员应严格按技术要求烘干和恒温存放条、焊剂,并如实做好焊材烘干记录。焊材烘干温度、烘干时间、恒温存放温度都应符合规定。烘干焊条时应防止骤冷聚骤热而导致焊条皮开裂脱落。不允许烘干温度、保温时间要求不同的焊材同炉烘干。焊材在烘干箱内或恒温箱内应有牌号、规格、炉批号或标记移植号的标志,以免混淆。
焊材管理中应特别重视防止焊材吸潮的问题。尽管出厂的焊材一般都严格包装,减少空气中水分的侵入,但除了密封的罐式包装以外,贮存中仍会有不同程度的吸潮,在使用前应时行烘焙。
不同品种的焊接材料要求不同的烘干温度和烘干时间,一般都在焊材说明书中有明确的规定,应按规定烘干。重复烘烤焊条的次数不宜超过2次,并作好“焊条、焊剂烘干记录”。
5 焊材的发放与回收
焊工凭焊材领用单到焊材库领取焊材,领用单应注明领用的焊材牌号、规格、数量及用于焊接的产品名称、工件号及焊接接头编号、领用人、领用日期。焊材库管理员应按计划核对领料单发放,并同时在领料单上填写焊材批号、领用时间及发放人签字,填写焊材领退记录。焊材领用情况要能跟踪追溯。领出的焊条超过4小时后,应退回重新烘干,用剩的焊条及焊条头亦应退回焊材库,不得留在焊接现场或放在焊工休息室、更衣箱、工具箱,焊条退回时,焊材库管理员应在焊材领用单和焊材领退记录中如实填写退回的焊材数量。回收后仍按原牌号、规格、批号存放保管,不得混淆。回收的焊条有药皮剥落或其它缺陷者,应剔除。回收的焊剂应筛分清除其中的渣壳、杂质及粉尘。烘干后重新使用时要加入不少于50%的新焊剂,并混合均匀。
焊材库保管员应作好“焊接材料发放台帐”的记录。
焊条领退记录表中的焊条数量怎么算
你好,大部分的焊接单位,关于焊条领退记录表中的焊条数量,都是按实际数量记录的,简单的说,在领用焊条的时候,焊材管理员就会记录焊工实际领用的数量,焊工焊接完成后,将焊条头和没有焊接完成的焊条退回。此时焊材管理员需填写退回的实际数量,也就是完好焊条的数量和焊条头的数量,这样焊材就受控了。
507焊条烘干要求。
把焊条烘干、保温到清理有7个步骤:
1. 烘干及清理焊接材料的场所应具备合适的烘干、保温设施及清理手段。焊剂回收机烘干、保温设施应有可靠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及显示装置。
2. 焊接材料在烘干及保温时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要求执行。焊接材料在烘干时应排放合理、有利于均匀受热及潮气排除。烘干焊条时应注意防止焊条因骤冷骤热而导致药皮开裂或脱落。
3. 不同类型的焊接材料原则上应分别烘干,但在下述条件下,允许同炉烘干;
4. 焊接材料制造厂对有烘干要求的焊接材料应提供明确的烘干条件。焊接材料的烘干规范可参照焊接材料说明书的要求确定。焊前要求必须烘干的焊接材料(碱性低氢型焊条及陶质焊剂)如烘干后在常温下搁置 4 h 以上,在使用时应再次烘干。但对烘干温度超过 350℃的焊条而言,累计的烘干次数一般不宜超过 3 次。
5. 烘干后的焊接材料应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保存,以备使用。为了控制烘干后的焊条置于规定温度
范围以外的时间,焊工在领用焊条时应使用事先已加热至规定温度的保温筒。
6. 焊接材料管理员对焊接材料的烘干、保温、发放及回收应作详细记录,达到焊接材料使用的可追
溯性。
7. 焊丝、焊带表面必须光滑、整洁,对非镀铜或防锈处理的焊丝及焊带,使用前应进行除油、除锈
及清洗处理
E5003焊条和大桥牌焊条
1.1. 目的
为了提高天生港电厂技改工程的焊接质量,鼓励和激发广大焊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受监焊口的一次合格率在95%以上。
1.2. 适用范围
南通天电技改工程(2*330MW机组)焊接物资、焊接施工、焊接质检所涉及各项目的管理。
1.3. 相关文件
1.3.1. 国家及电力系统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令、条例、标准;
1.3.2. 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和规则;
1.3.3. DL647-199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1.3.4. 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1.3.5. DL5048-95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篇);
1.3.6. DLT5069-1996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
1.3.7. 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1.3.8.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1.3.9. 电力工业电力金相导则;
1.3.10. 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考试规程、规则;
1.3.11.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1.3.12. 劳动部颁布: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1.3.13. 电力部颁布: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规则;
1.3.14. 劳动部颁布: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1.3.15.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合格证,出厂试验记录和质量保证书;
1.4. 焊接工艺评定管理
执行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控制,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属焊培中心负责实施,由南通分公司焊接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焊接情况和要求(规格、材质)提出申请,由焊接专业出具由公司总工批准能够覆盖整个工程焊接的工艺评定一览表,作为南通天电工程,焊接专业编制焊接工艺卡的依据及指导性文件来执行。
1.5. 焊接人员管理
1.5.1. 参加本项目工程焊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焊工、热处理人员)。
1.5.2. 参加本项目工程焊接所有高压合格焊工、中低压焊工及普通焊工均进行审核登记,均要通过焊接上岗考核后方准参加工程焊接工作。
1.5.3. 焊工上岗考核办法
1.5.3.1. 承担锅炉受热面和承压管道焊接的焊工上岗考试。
1.5.3.2. 焊工要求:承担焊接的焊工应具有相关上级机关颁发的相应项目的
焊工合格证。
1.5.3.3. 焊工按规定要求进行考试,并通过射线无损检验合格后,再确定焊
工上岗资格。
1.5.3.4. 考核焊口外观合格标准:
Ø 焊口内壁齐平,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应不大于壁厚的10%且不大于1 mm。
Ø 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应不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 mm。
Ø 不允许裂纹、未熔合、根部未焊透、表面气孔、夹渣;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根部凸出不大于2mm;内凹小于1.5mm。
Ø 焊缝角变形不大于1%;管径大于100mm焊缝角变形不大于1.5%。
1.5.3.5. 焊缝射线无损检验合格标准:外观合格后方准进行无损检验;达到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DL/T1996规定相应要求。
1.5.3.6. 外借合格焊工和普焊工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外借合格焊工考核与本公司合格焊工考核相同;外借普焊工(重视一般性结构件焊接)考核:考核板件位置任选一种,外观合格后方准上岗,不再进行无损检验。
1.5.4. 考核用焊接材料由焊接施工项目准备。
1.5.5. 焊工上岗考核合格后,填写焊接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1.6. 焊接机具管理
1.6.1. 项目部所有焊机统一由综合项目管理、调拔。
1.6.2. 焊机维护保养由综合项目负责。
1.6.3. 焊接热处理设备由焊接项目负责管理,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处于有效期内。
1.6.4. 焊接设备检验标签粘贴由相应机具管理部门负责。
1.6.5. 焊机布置由各安装施工项目负责。
1.7. 焊接材料管理
1.7.1. 焊材采购由焊接项目计划报批,由项目计划科审批,物资科统一采购。
1.7.2. 采购严格执行公司质保程序,焊材进库必须验证合格后方准入库。验证由物资科、焊接项目、质检科共同负责。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并随机抽取焊材,检查内部质量;物资科负责出具试验委托单对合金焊材进行抽检。共同认证检查合格后,填写焊接材料验收记录表(见附件)。
1.7.3. 焊材焊前复检委托由焊接项目负责。
1.7.4. 焊材库房设施达到规程要求。焊材烘干、发放由物资科负责。
1.7.5. 焊接材料的储存和保管
1.7.5.1. 焊材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焊材储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
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保持整洁。
1.7.5.2. 焊材存放在专用架子上,严防焊条受潮。
1.7.5.3. 焊材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
明确标记,避免混乱。
1.7.5.4. 入库的焊材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1.7.5.5. 特种焊材储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种焊材应堆放在专用仓
库或指定区域。
1.7.5.6. 对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1.7.5.7. 一般焊材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一天的用量。领用的焊材,焊工必
须保管好。当天使用不完的焊材当天退回焊材烘焙室。
1.7.5.8. 焊材储存库内,应设置去湿机、温湿度仪且运行正常。低氢型焊材
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1.7.6. 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
1.7.6.1. 入库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协同焊接技术员及质检人员,
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
1.7.6.2. 焊条的烘干规范、烘干温度及保温时间,严格按焊条生产厂推荐
的烘干规范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材的烘干规范,按提供的焊材质保书上要求进行烘干。下表为国产焊材的烘干规范:
焊条类别
酸性焊条
碱性低氢型焊条
碱性不锈钢焊条
保温时间
1h
1h
1h
烘干温度
150℃±10℃
350℃-400℃
250℃±10℃
1.7.6.3. 焊条烘干时应徐徐升温、保温、缓慢冷却,严禁将冷的焊条放入
已升至高温的烘箱中,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 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骤热而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
1.7.6.4. 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装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
范相同,但批号、牌号、规格不同的焊条, 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及明显标志。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保证焊材烘干均匀。
1.7.6.5. 烘干后的焊材,应贮放在温度为120-150度的恒温保温箱中,随
用随取。
1.7.6.6. 当焊材在施工现场放置超过4小时后,应对焊条重新烘干处理,
但焊材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3次。
1.7.6.7. 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架子上,堆放架离地面和墙壁各应保持300
毫米以上的距离,焊材的堆放不宜过高。
1.7.7. 焊材的领用和发放
1.7.7.1. 由焊接技术员提前12小时填写《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见附件)
并送达焊材烘焙室,焊材烘焙人员据此对需要的焊条进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记录(见附表)。
1.7.7.2. 焊工领用焊材前,必须填写《焊接材料领用单》(见附件),由班
长或焊接工程师签字,焊工送到焊材库。焊材烘焙人员按领用单要求发放焊材。由焊材烘焙人员整理好《焊接材料发放记录单》(物资科自制),以作统计用。
1.7.7.3. 焊工领取的焊条,必须放入可携式焊条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不得
将未用完的焊材和焊条头丢弃在施工现场,焊工应及时将其退回焊条库,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发放单》(见附件)上作好回收记录。根据每个焊工焊材回收情况的好坏,实行经济奖惩制度。
1.7.7.4. 每周由物资科向焊接项目通报焊材库存情况,以掌握焊材消耗情
况及库存数量。
1.7.7.5. 对存放超过规定年限,检查质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过三次后的焊
材,划定专门区域堆放,并由焊接技术员、焊接质检人员对此类焊材作出报废处理,或降级使用。
1.8. 焊前准备
1.8.1. 焊件坡口加工型式符合图纸及工艺卡要求。
1.8.2. 技术交底:焊接及热处理技术人员根据相关作业指导书、工艺卡、有关技术资料向焊接、热处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应作好技术交底记录。见附件之焊接工艺卡、焊接热处理工艺卡。
1.9. 施焊过程
焊接和热处理:焊工必须按相关作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卡要求施焊;热处理工必须按热处理作业指导书、工艺卡要求进行预热和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全过程必须有热处理施工记录和热处理温度自动记录。
1.10. 焊接检验
1.10.1. 焊接检验。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1996版 要求进行。
1.10.2. 外观检验。焊工对所焊焊缝表面质量必须及时进行100%的自检,见附件之焊工自检记录表。
1.10.3. 焊接质检人员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1996版 的标准和有关要求进行专检,焊缝不符合要求,填焊口不合格通知单,符合要求的填焊接接头表面质量评定表(见附件)。
1.10.4. 焊缝和焊接接头的无损检验、硬度、光谱、金相试验,机械性能,按公司金属试验室管理制度有关要求进行。
1.10.5. 首只首批焊口检验停工待检点(H)点,(见附件之焊接过程控制表)。
1.11. 无损检验不合格焊口处理
1.11.1. 经检验评判不合格的焊口,金属试验室以《焊口不合格通知单》形式通知焊接项目。
1.11.2. 出现批量焊口不合格,以及一般低合金钢及以下等级的焊口,在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或焊后热处理返工超过三次或中、高合金钢的焊口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或焊后热处理返工超过二次的,以及重要管道的割口由焊接项目工程师提出处理方案,报质检科焊接质检工程师审核,项目总工批准(见附件焊接不合格品处理单)。
1.11.3. 在锅炉水压试验后,由焊接项目专职质检员组织对各分项进行焊接接头综合评定(见附件之焊接接头综合评定表)。
求:焊接材料发放保管制度
焊接材料发放保管制度
焊接材料入库后应妥善保管,严格控制库房温度、湿度,作到按规定进行烘干。
一、焊材入库必须划分“三区“(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并严格按照验证结果分区存放,不可混合堆放,”三区“要求挂牌,界限和标志应明显。
二、按种类、牌号、批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且有标签标注。
三、入库焊材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台帐、质证书、标签、实物四相符,且有材料检验员盖有“标记“。
四、各类焊材应堆放整齐,排列井然有序,便于盘点和发放。
五、焊材库的保管条件及要求 :
1、焊材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又能控制其温度的室内。
2、库内温度不可低于5℃,相对湿度不得大于60℃,应设置温度计,湿度计和安装红外线灯泡或电热器。
3、焊条必须放在料架上,距地面、墙壁不少于300mm,料架下放置干燥剂。
4、焊材库屋顶不得漏水,门窗应能防潮控制温度,加用排风机为宜。
六、对焊材不得因受潮影响使用质量和价值。
1、焊材不得因受潮影响使用质量和价值。
2、严格控制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库房,特别在阴雨天,要防止把潮湿气带入室内。
3、焊条库应按规定每日至少测定两次(早、中)温度、湿度,并做记录,当超过其允许值时进行调整。
4、烘箱和其它设备必须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的工作状况。
5、严格认真自觉遵守有关工艺技术规定,确保焊材质量。
6、本制度未规定的而又应当输和遵守的应自觉尽职负责,搞好焊材的管理工作。
七、焊材烘干、发放、回收要求如下:
(一)焊条的烘干:
1、按生产计划或领料报表数量提前2小时进行烘干,未经烘干处理,不可发放使用。
2、烘干温度与时间按质量说明书或说明书进行,无特殊要求时可按附表的烘干规范进行。当有专门焊接工艺要求时,应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
3、烘干后的焊条,立即装入焊条保温筒内,保温筒应事先加热至100——150℃。
4、焊条烘干时,应在常温下装箱,然后升温。严禁在烘干温度上装箱。出箱应在烘箱温度下降至150℃避免焊条聚冷,造成药皮开裂。
5、焊条的烘干应做记录,记录上应有牌号、批号、温度、保存时间、发放日期、使用单位等内容。
6、检验员应对焊材的烘干操作进行检查、监督与核对,并在操作记录上签字。
7、焊条烘干,不可成堆成捆装箱,应铺放成层状,每层焊条厚度不可大于三倍焊条外径,且不大于40mm。
8、低氢焊条烘干后,在常温下超过4小时,酸性焊条超过8小时,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发放
1、领用焊材必须有工和签发领料单,并填有:
A、领用焊材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
B、施焊产品的部位或名称。
C、电焊工的持证号焊工编号。
2、用料部门必须在前一天提供领用焊材计划。
3、发出焊材的规定:
A、必须有焊材检验员验证合格品。
B、必须经过烘干处理,而且达到要求的。
C、发出焊材,必须保证追踪性,并有发料记录和焊接检验员确认签字。
D、领用焊条必须有保温筒。
E、同一规格牌号的焊材应按入库时间的顺序发放(先入库的先发放使用)。焊条入库存放时间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最长不超过一年。
注:发出焊条必须有本库特制标记。
(三)回收
1、用料部门领回的焊材,在当天未用完的,必须在下班前退回焊材库,不可在班组、现场存放。
A、低氢药皮焊条烘干后在常温下,不可超过4小时。
B、酸性药皮烘干后在常温下,不可超过8小时。
2、退库的焊条必须有本库特制的标记号。
3、焊条余头必须交回仓库,每少一根,按规定罚款。
4、保管员必须按照发放记录认真核对清点,做到发放娄与退回数(包括焊条头)相一致。
5、退回焊条如再发放,须重新烘干,并做出经两次烘干的标记。
6、焊条烘干次数不超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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