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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南京的积分表(积分落户 南京)

工品易达2022-11-08积分落户10

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查

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查

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查?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模拟评分:

首先,微信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的【微服务】按钮,再点击【户政服务按钮】,找到【积分落户】,点击进去;

进入页面后,开始进行模拟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拓展:南京积分落户详细说明

南京积分落户政策详情(条件+材料+积分指标)

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公安部门,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拟订年度积分落户指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于每年3月1日前在中国南京网站等媒介公布。

一、积分入户办理条件(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在各“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打印网点”可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积分落户专用),既可以自助打印,也可以在柜台打印。另外,申请人也可以于每日8:30至19:30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网址:),进入网站用户快速登录(社会保险)“进入”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社会保障卡号、密码、验证码,点“登录”个人查询区积分落户证明打印点“打印”。

(七)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如申请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开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申请人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持外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发证证明)至市人社局鉴定中心综合科审核,市鉴定中心开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交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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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京实行积分落户!

2016年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和《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条新规,从2017年2月1日起,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在南京施行,这也意味着南京实行多年的购房落户政策将成为历史。

申请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注意: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范围内独立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性住房;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申请积分落户的时间

《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几份落户实施办法》都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2年。

特别提醒: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另外,积分落户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

区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公安网站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材料齐全的,区公安机关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初审。

符合条件和分值的,区公安机关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有关电子信息材料报市公安部门。

市公安部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最终积分,按照积分高低分别进行排名。

(积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标积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标积分相同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排名优先。)

积分排名于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国南京、南京公安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市公安部门确定落户名单。区公安机关在接到名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房屋落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

不具备前两款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申请积分落户所需材料

1、积分落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积分落户热点问题最全解答

Q:我是2016年3月份买的60平米的二手住房,4月份拿到的房产证,原房主因新房未拿房,还未迁出,明年我还能迁入吗?

A:根据新规,在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也就是在2017年的8月1日之前均可以。

Q:积分落户后,户口是落在人才市场吗?

A: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房屋落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

不具备前两款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Q:如果我可以成功积分落户,小孩可以落户吗?

A:未成年子女和未婚的成年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母。

Q:原来是高淳区的,现在能转到江宁区吗?

A:可以。南京市原“老五县”(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和高淳)和主城区已经实现户口通迁政策。

Q:本科生在南京没工作,没社保,积分政策实行后还能落户吗?

A: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即可落户,不需要积分。

但是您没有工作没有社保,因此只能走积分通道,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Q:政策针对2.1日买房后的吗?还是就算2.1日之前买了房,没有落户,在这日期以后一样积分落户?

A: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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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想要留在南京定居,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积记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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