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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考研加分计算(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

工品易达2022-11-09积分落户12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多少分

北京积分落户,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扩展资料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中规定:

第十五条 积分指标解释

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分别比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赋分规则,自毕业日期起往前扣除相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积分。(具体标准见附件2)

第四点  职住区域指标: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北京积分落户在职研究生可以加分吗

北京积分落户在职研究生可以加分。

因为北京积分落户教育背景条件中,不区分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在职研究生能否为积分落户加分,主要与就读人员选择的入学类型有关。当前北京在职研究生有专业硕士、同等学力两种主要的招生类型,有关积分落户情况如下: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且取得硕士学位可加26分。专业硕士便是学历教育形式,学员以此形式报读北京在职研究生,在达到毕业条件时可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以及硕士学位证。其证书都是被国家承认的,所以积分落户可加分。

报考北京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针对申硕成功者将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因毕业并不能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不符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所以不能帮助学员落户。

大学专科(含高职)积10.5分

单证本科积分10.5,本科学士学位积15分

单证研究生积分15,研究生硕士学位积26分

单证博士积分26,研究生博士学位积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是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学历、创业等综合情况按照分值相加。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指标:

1、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京就业或投资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住满1年及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出租房、单位宿舍、自有住房,以上三类住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4、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在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级别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担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可相应加分;创业投资的可获得相应加分。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分规则

北京积分落户制是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一年一次。分为年龄积分和学历积分和其他社保住房纳税职住等积分

学历积分:(1)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2)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3)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4)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年龄积分:年龄不满45岁积20分,超过45岁则在20分的基础上每年扣4分,扣分上限20分。

关于积分落户考研加分计算和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微信号:ymsc_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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