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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2019年积分落户政策(2018年积分落户政策)

工品易达2022-11-16积分落户18

北京如何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政策常用答复口径

1.

扩大积分落户规模

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本市确定了每年6000人的落户规模,并实行同分同落。

截至目前,已有2.

4万余名申请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您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感谢您对本市积分落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

建议固定积分落户年度分数线

北京市坚决贯彻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市政府根据人口调控情况,确定并公布积分落户规模”。

即,积分落户是按照年度落户规模,由积分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年度落户人员,因此不适宜采取固定分数的方式。

由于每年积分申报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我委也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年度申报情况。

3.

推行积分高考制度的建议(达到一定分值或一定条件可在京才加中高考):我市教育主管部门为市教委,负责“研究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拟订本市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经与市教委沟通了解到:在2012年我市就发布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文件明确规定,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4.

建议十五年以上常住居民直接落户(或达到一定年限)

为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本市制定并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努力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

您的意见我们也将认真研究。

5.

政策保持稳定(建议政策稳定,咨询政策什么时候调整)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6.

建议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积分、家庭内已有北京户口成员则不受理参加积分落户、仅给子女落户等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政策针对个人而非家庭,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四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积分申报。

7.

建议将子女情况(子女就学情况、子女数量、配偶情况)作为加分项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积分分值是对申请人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政策针对个人而非家庭,因此不宜将子女就学情况(子女学籍情况、二胎情况、配偶情况)作为加分项。

8.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申报积分落户、自由职业者社区申报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通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逐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四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积分申报。

其中“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这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认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同时按照政策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

9.

关于调整“连续七年社保”资格条件为累计十年或其他的建议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通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逐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体现了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的认定,在实际操作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充分考虑劳动者就业实际情况,允许申请人存在不超过5个月的补缴记录,如果您对此有意见建议,也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

10.

建议将补缴社保也作为合法稳定就业指标的认定依据。

积分落户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审核认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并在《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中明确“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具体年限从1998年7月1日起,以申请人在京正常累计缴纳最多的险种月数除以12计算,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的补缴月数”。

涉及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具体认定问题您也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

11.

建议将未取得房本的自有住所也能取得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加分依据。

(调整自有住所认定标准为网签时间、契税时间、实际入住时间等)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即: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现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

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操作管理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自有住所的确认需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12.

在职学历学位扣除就学期间社保居住分值不合理(就学1年扣除3年社保等、教育背景指标赋分规则不合理)

教育背景指标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现行政策中,进一步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年限的扣分规则。

即:分别比照赋分规则,自毕业日期起,往前扣除相应年限内同时获得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积分;

期间获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积分不足规定年限的,按实际获得年限扣分;

未获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积分的则不予扣分。

按照现行政策,全日制学习取得学历的申请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的申请人,得分与同时段只就业人员基本持平,略有提高。

在鼓励学习进修的同时,进一步保障了就业、居住与就学的相对公平。

13.

职住区域指标设置不合理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设置职住区域指标,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缓解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

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14.

职住区域指标落户后户籍迁移是否有限制(职住区域指标没有起相应政策导向,郊区有房未实际居住等)

设置职住区域指标,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缓解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

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政策强调取得职住区域指标需在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

落户后相关事宜应依照本市公安机关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15.

建议取消纳税指标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我市积分落户政策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普通劳动者,设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性指标,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

同时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计了系列导向指标。

考虑纳税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中设置了纳税指标并予以适度赋分。

与此同时,市相关单位也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

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

16.

建议调整纳税指标积分规则(调整为连续3年纳税满10万可积分,设置不同纳税梯度积分,纳税更多予以更多分值等)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考虑到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平滑纳税指标得分差距,《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现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17.

增加工作居住证加分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积分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主要指标,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二者在功能定位、适用对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不宜作为积分落户的加分项。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18.

增加职称加分项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我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旨在逐步有序解决长期在京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在积分项目及分值设置上,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作为主要指标,体现通过劳动累积申请落户的重要性,不同于人才引进政策。

近两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超大特大城市要进一步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

针对您提到职称,鉴于获得时一般需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相关加分在指标体系中已有所体现,因此未作为加分项纳入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19.

建议调整年龄指标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正式向社会发布。

政策出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试行政策中设置年龄指标,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

现行政策与试行期相比,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避免了45周岁以上申请人分值出现断崖式下降。

现行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北京八种落户方式

 办理北京户口的方法包括:应届生落户、工作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劳模落户、随军落户,每种方法都有特定的条件要求。

方法1:应届生落户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注: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除此之外,还有下面两种种方式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创业艰难,突出难上加难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方法2:工作落户

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对于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工作落户是机会最大的一种办法,这也是很多同学会放弃更高薪的民企就业机会,而选择国企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另外,在集成电路行业,一般研究所都可以帮助办理落户,在应聘时,可以向HR咨询相关的落户情况。

方法3:人才引进

以下五类人才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

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

方法4: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北京落户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方法5:积分落户

如果你没能符合以上列举的落户条件

还可以采用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持北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的

据悉,2019年的积分落户实际公示名单共6007人,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3.58分。

积分落户政策中有一项重要的指标:叫做“教育背景指标”。

具体积分标准为: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越高,积分越高!

方法6: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主要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

1、夫妻投靠办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备注:

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第二条是补充说明,其实是为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备的: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要想办夫妻投靠,只要满足46岁5年,也就是说到了48岁就可以了。

2、子女投靠申请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3)老人投靠申请条件:

3、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方法7:劳模落户

据说,劳模比拿北京户口还难……

劳模落户条件: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方法8:随军落户

随军落户:嫁(娶)驻京现役军人,办理随军落户北京!

天津居住证积分多少可以落户 2019年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解读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昨天(2015-12-31)经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今起(2016-01-01)施行。《管理办法》整体上沿用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管理的相关内容,在规范部分条款、理顺审核流程、微调积分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了解,本市1月1日施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两年来申报居住登记293万人,有55.9万人领取居住证;受理积分申请36046人,其中30500人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占申请人数的84.61%,为本市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改善人口结构、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增强城市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筛选更多高素质、有贡献 人才 在津落户,此次对积分指标体系进行了微调。根据两年来积分入户最低分值,设置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达到指导分值人员可递交申请材料进行积分排名,使部分较低分值人员避免无效劳动,同时减轻积分受理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增加的加分项中,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结合本市“双创”工作,对“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加20分;对立功退役军人最高加20分。同时,对原不具操作性的减分项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了“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减30分”等3个减分项。

《管理办法》对原有部分条款进行了规范。在加强居住证申领管理方面,将居住证申领受理点由街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调整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将原来的社会化受理调整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

《管理办法》还进一步细化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针对可能出现的虚假申报行为,条款中增加了“使用、制造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实际情况,骗取积分入户资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条款,明确提出申请人采取制作虚假证明材料、瞒报生育情况等方式骗取积分入户资格,应受法律制裁。

《管理办法》对进一步理顺审核流程、方便群众申办作出规定。公安机关首先对居住证持有人是否具备身份信息、户籍状态、落户地点等落户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落户条件的不允许进行积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作出这样的调整可以避免出现个别申请人因户口冻结、注销以及错、重、假等问题,或因申请人填报的落户地点不符合落户规定,造成后期无法正常落户的现象。针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增加了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的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因部分申请人原籍不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户主,造成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无法从原籍迁出的现象。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市将及时完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积分管理”、“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4个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办法》积极有效实施和公平公正运行。同时也特别提醒居住证持有人在网上申请积分入户时,尽量提前预约,以免因在最后时限扎堆申请人多,造成网上申报困难。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积分入户政策有调整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31日经由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起施行。《管理办法》整体上沿用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管理的相关内容,在规范部分条款、理顺审核流程、微调积分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筛选更多高素质、有贡献人才在津落户,此次对积分指标体系进行了微调。根据两年来积分入户最低分值,设置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达到指导分值人员可递交申请材料进行积分排名,使部分较低分值人员避免无效劳动,同时减轻积分受理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增加的加分项中,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结合市“双创”工作,对“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加20分;对立功退役军人最高加20分。同时,对原不具操作性的减分项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了“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减30分”等3个减分项。

《管理办法》对原有部分条款进行了规范。在加强居住证申领管理方面,将居住证申领受理点由街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调整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将原来的社会化受理调整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

《管理办法》还进一步细化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针对可能出现的虚假申报行为,条款中增加了“使用、制造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实际情况,骗取积分入户资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条款,明确提出申请人采取制作虚假证明材料、瞒报生育情况等方式骗取积分入户资格,应受法律制裁。

《管理办法》对进一步理顺审核流程、方便群众申办作出规定。公安机关首先对居住证持有人是否具备身份信息、户籍状态、落户地点等落户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落户条件的不允许进行积分。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作出这样的调整可以避免出现个别申请人因户口冻结、注销以及错、重、假等问题,或因申请人填报的落户地点不符合落户规定,造成后期无法正常落户的现象。针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增加了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的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因部分申请人原籍不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户主,造成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无法从原籍迁出的现象。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市将及时完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积分管理”“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市接受教育”4个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办法》积极有效实施和公平公正运行。同时也特别提醒居住证持有人在网上申请积分入户时,尽量提前预约,以免因在最后时限扎堆申请人多,造成网上申报困难。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8月11日发布的积分落户政策,政策的整体框架是“4+2+7”,即4个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资格条件中包含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

2019年深圳积分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2019年深圳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已在深圳市依法缴纳社保

3、积分达到100分

2019年深圳积分落户条件与标准: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2018年深圳积分入户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019年深圳积分落户条件与标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

全日制大专并且是35岁以下,社保正常可以直接办理入户;如果年龄超了35周岁,那么全日制大专可以按70分算,那么你需要有4-5年的社保;

全日制本科并且是45岁以下,社保正常可以直接申报入户;

非全日制本科可以加80分,需要在深圳交满3年以上的社保

非全日制大专可以加60分,深圳社保就算缴纳满5年以上,也需要单位给你申报10分,积分才能刚刚好入户

但是现在符合以上条件,还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必须连续交满6个月社保,如果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满足6个月,那么需要由单位申报或者是继续交满7个月社保。

三十五岁以下,在深圳有三年社保,当然社保是可以累计的,然后报考一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入户。必须满足年龄和社保。

问题解答

一、深圳积分入户要多少分才可以达到标准?

【答】深圳积分入户要满足100分以上才可以达到标准,可以申请深户。当然,入深户还有一些前提条件,只有你满足这个条件的话才能进行入户,这些条件就是: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b.通过深圳市指定医院体检,符合深圳入户标准

c.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d.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包含临时居住证)、并且在深圳缴纳社保

e.个人积分在深圳分值积满100分

另外,根据你个人的情况有调干、调工和招工,然后再根据你的个人婚育情况进行递交不同的资料

二、深圳积分入户成功后的落户手续如何办理?

【答】深圳积分入户成功后,拿到调令了,后面落户的手续办理的步骤:

(一)、办理准迁证

a、将积分入户通知复印2份,身份证复印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1份:

b、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去国土资源局,打印有无房产证明;如已婚有孩子,还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去打印孩子的有无房产证明。

c、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二)、办理迁移证:持《准迁证》第二联、《调动通知》、原籍《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落户

a、持《准迁证》第3联;

b、《户口迁移证》;

c、原《身份证》及复印件;

d、《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及《相片》两张;

e、大信封(不可私自拆封);

f、入户时本人身高、血型报派出所;

g、已婚的需要带结婚证;

h、如《房产证》在银行按揭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及《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深圳积分入户办理需要多久?

【答】大概两个月可以办好,资料递交上去后需要公示什么的要半个月,给你下通知函让你准备资料,这个时间也大概要一两周,资料上去一两周下通知拿准调函回去办理,你再拿回来你再落户,这个周期不是一定的,政府那边最近调户人很多申请的话就慢点,要是申请少的话就快点,反正都是等他们,我们自己准备资料很简单,两个月基本就下来了。

2019年上海积分入户细则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2.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 档案 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第五条(材料受理)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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