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积分落户政策(苏州吴江区积分落户政策最新)
吴江积分落户怎么计算
吴江积分落户怎么计算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吴江积分落户怎么计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吴江积分落户怎么计算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等。
吴江区新市民积分入户计分标准
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企业评分七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等内容。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
(一)个人情况积分=年龄+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年龄
得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大专为40分;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2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3、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员级职称)为30分;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助理级职称)为50分;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为70分;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为9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吴江区内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个月加0.25分,最高分不超过90分;其中在吴江区外参加社会保险的转入本区后减半计分,其区外参保部分的分值不超过3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吴江拥有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自有居住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60㎡(含60㎡)且居住的为60分,60㎡以下的为50分,60㎡以上的每超过10㎡加4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不超100分。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符合居住条件,累计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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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吴江户口迁入条件
1、提出申请:在本区工作或居住,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人员,至居住地镇(区)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表》、《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等资料。
2、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表》,在申请事项规定的时间前,将申请积分需要的必备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镇(区)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
3、材料接收及初审:各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核对确认,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及申请积分专用证明、材料存档,并出具受理回执交申请人。
4、信息录入:各镇(区)新市民积分申请受理窗口建立申请人的新市民积分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
5、复审: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对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提交职能部门审核评分。复审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申请受理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提交。
6、职能部门审核评分: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根据《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评分。
7、查询和复核: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登陆“吴-江区新市民服务网”,查询积分。有异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
8、积分排名及公示:申请人积分实行按分数高低分类进行排名,排名方法:入医在全区范围内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入学分镇(区)的学校、年级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入户分镇(区)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积分排名按就高原则,取夫妻一方的积分。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9、监督:社会各界及申请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积分管理有异议的,可向区行政监察局或区新市民事务中心提出,受理部门开展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的,由受理单位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依法提请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反馈给投诉人。
一、迁户口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迁户口的程序为: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苏州积分落户2021新政策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第二条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苏州吴江区落户条件
关于苏州吴江区落户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苏州吴江区落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落户
(一)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
2.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
积分落户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人才落户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三、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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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多少积分可以落户
法律分析: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65分;昆山市:600分;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450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三项内容。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落户条件:
1.申请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以上)。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
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三项内容。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法律依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积分入户是指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本市。
第三条 细则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第十条 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当年的入户指标数,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苏州落户2021新政策
1、全面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现有户籍准入政策中的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
2、实施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原本仅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
3、将“经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围,使该部分租赁房屋人员也能申请参加积分落户;同时,取消积分落户关于住房最低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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